青岛率先推出8项事业单位特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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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岛市事业单位试行特殊津贴制度8个单位初采用者
日前,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青岛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事业单位特殊津贴制度,青岛市教育和卫生系统的八所事业单位,包括青岛市实验初中和青岛市医院,已经开始试点“早教”。
事业单位特殊津贴制度的实施对象是在教育教学、临床医疗、科研等一线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成绩并创造较大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人选自下而上推荐,专家评审,由事业单位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提出,主管部门审核,人力和社会部门批准。规定本单位推荐的考核对象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人员。特别津贴的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3%。特别津贴按月支付,治疗期为两年。
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目前正在八所教育和卫生系统机构试行这一制度。评估的主要对象不仅包括有创新精神的专业人员,还包括“老牛”式的医务工作者和教师,他们得到群众的认可,尽职尽责,默默无闻,直接为医疗和教育的一线岗位做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贡献。两年期满后,享受事业单位特殊津贴的人员需要再次参加推荐和评审,合格后可以继续享受。自2014年起,青岛将于每年7月启动评估程序,并于9月底公布评估结果。
标题:青岛率先推出8项事业单位特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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