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委: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等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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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1日电(603000)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报道,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将指导各地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规划和选址工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和选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焚烧发电是处理生活垃圾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减少、回收和无害化垃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下乡”等突出环境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知中提到,科学合理地确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规划和选址,对于促进焚烧设施的顺利实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提前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厂址,切实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序建设。
《通知》提出,要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一、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有关部门应在2018年底前编制并完成省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通知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选址应提前规划。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和指导市(县)人民政府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选址工作。项目选址应符合“三区三线”配套的空综合治理措施要求,并尽可能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标准》的要求,设置防护距离,明确四个界限,合理安排周边项目的建设时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选址和落地不应受周边项目建设的影响。
《通知》鼓励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采用工业园选址和建设模式,协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不同类型垃圾的处理,形成一体化项目群;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等国家级城市群突破省(市)限制,探索跨省市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一定区域内的共建共享。(朱江)
标题:5部委: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等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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