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又双?延长过渡期?专家:2018年以后留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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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将再延长一年,相关制度将迅速完善。
这是第二个过渡政策的延伸。早在2016年4月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门制定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正式实施,将邮政税改为综合税,对进口货物实行一般贸易监管模式。一个多月后,相关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政》的相关监管要求给予了一年的过渡期。2016年11月,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这次会议决定将过渡期再延长一年。这意味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将进入第三个过渡期。
在9月21日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锋认为,自2016年5月以来,中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实施了监管过渡安排,政策效果明显,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取得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2016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6.7万亿元,同比增长24%。
根据规定,现阶段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暂按个人物品监管。在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看来,将过渡期再延长一年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他告诉经济观察网,自去年宣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政以来,许多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已经辞职或转行。过渡政策的延长可以为企业整合留出时间,预计行业内的企业整合将会加快。
对于企业来说,继续稳定地根据个人财产进行监管是好的,但这个过渡期肯定是一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全球化智库(ccg)邀请的高级研究员崔帆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指出,过渡期再延长一年,2018年后将会留下悬念,这可能会让企业对未来的运营模式不敢进行长期投资。
今年3月,商务部发言人表示,2018年1月后的过渡安排是暂时监管个人物品,但没有说2018年仍是一个过渡期。随后,商务部金融司副司长袁晓明在4月份表示,尽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暂时被监管为个人用品,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最终被定性为个人用品。此时,当过渡期再次延长时,其政策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崔帆认为,问题在于监管手段跟不上国际贸易日益零售化和分散化的趋势。根据一般货物贸易的监管,企业税负的变化成为一个问题。更重要的是,海外买家进口的货物很难合法通关;对个人物品的监管避免了清关的麻烦,但在商品检验和检疫方面留下了漏洞。"这导致了相关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
高锋回应称,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政策将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主要考虑如下:第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增加了中国市场的有效供给。,推动供应方结构改革,促进国内消费升级;二是进口消费品的国内外价差缩小,吸引了国外消费的回归,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第三,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规模相对较小,保持持续稳定的政策环境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总结该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完善相关制度。
如果相关制度在2018年后需要改进,政策方向是什么?崔帆分析了经济观察网,表示加强智能通关能力建设和强化平台责任是明确未来政策方向的必要前提。
(主编:冀h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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