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7至9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0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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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1月20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扶贫工作监督和纪律责任追究的五项工作机制,督促调查详细线索,及时移交线索,准确处理线索,严格责任追究和问责,切实加强举报,不断推进扶贫工作监督和纪律责任追究。今年7月至9月,全省集中开展扶贫监督问责以来,共查处问题1044件,其中批评教育295件,责任追究83件,处罚74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件。共报告暴露典型问题224批,涉及党员干部1355人的典型问题698个。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不断强化工作职责,加大扶贫领域的监督问责力度。德宏州纪委成立了7个检查组,将扶贫纳入第三轮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了“检查任务清单”,细化了24项扶贫检查任务,发现了5条问题线索;玉溪市纪委公布了以“诚信扶贫、保驾护航、精准扶贫”为主题的监督电话,畅通了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楚雄州纪委建立了专项约谈提醒机制,双柏、泸定、南华、大姚、永仁、禄丰等6个县对今年的扶贫线索进行了调查,并接受了国家纪委的约谈。秘书,压实监督职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围绕推进精准扶贫和扶贫工作,将监督和纪律问责与各级扶贫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合作协调的工作机制。同时,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整改”的原则,围绕“两清、三到位、四不准”的内容,采取上级检查与相应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等方法。,对扶贫领域的违法违规和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应优先调查和处理与扶贫有关的线索,并应尽快进行直接调查。把纪律放在首位,准确运用“四种形式”,对扶贫工作中不切实际、不成熟、不真实的问题认真负责;对于那些敢于“动奶酪”的扶贫资金和财产,一旦查实,就下地狱支付。
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深入落实扶贫领域的监督、纪律和责任追究五项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复查,发现问题,下功夫,加大问题的调查和曝光力度, 真正落实扶贫全过程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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