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P2P到现金贷:金融监管可引入“沙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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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晚,《关于规范和整顿现金贷款业务的通知》正式下发,肆虐的现金贷款终于迎来了正式监管。在这方面,虽然市场人士有不同的解释,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明确的监管框架,金融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容易停滞。因此,引入监管意见是规范现金贷款操作的关键一步。
现金贷款从美国发薪日贷款借出,2015年来到中国。由于空怀特的监管,在过去的两年里,它已经发展到了1万亿的规模,并且在美国出现了许多上市公司,如屈店和新富富。然而,高利贷、暴力催收和坏账风险等现象也随之出现,导致现金贷款成为众矢之的。
对于金融科技的发展,中国长期以来一直遵循“先发展,后规范,再集中整顿”的思路。一方面,网络金融监管应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坚持自己的标准,让政府属于政府,市场属于市场,遵循“先发展后监管”的市场原则,给市场参与者足够的发展时间and/きだ 0/。
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难以跟上金融技术的快速发展是一个既定的现实。从p2p、ico到这种现金贷款,在他们能够有针对性地跟进和监督之前,有了新的东西。
就新业务形式的发展而言,早期必然会出现“试错”的过程,这是行业发展规律造成的。P2p点对点贷款、ico、众筹等。经历了野蛮的成长时期,恶意跑和集资诈骗时有发生。随着网络金融的繁荣,犯罪分子的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时有发生。
因此,在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边发展边规范”更有利于金融科技产业的生态化。风险控制与发展并重,可以形成既鼓励金融创新,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网络金融长效监管机制。
开发过程中如何标准化?
笔者认为,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可以大力发展监管技术,采用适应金融创新趋势的智能监管,使监管技术与金融技术的快速发展同步创新。
具体来说,对科技创新的监管可以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实施的“监管沙箱”机制。所谓的监管沙箱鼓励金融技术初创企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通过提供一个“缩小的”真实市场和一个“宽松的”监管环境,大胆运营创新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金融创新平台可以独立申请进入监管沙箱,进行创新实验,但必须与监管机构进行高频沟通,并公开披露信息。同时,监管机构应针对平台提出相应的标准,适当控制投资者参与项目,加强风险预警和投资者教育。
自今年年初以来,中国央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国内金融监管机构都表示有兴趣监控沙箱。
监管沙箱系统跳出了传统的金融监管思维,可以防止金融创新产品在不成熟的条件下广泛传播。这一机制旨在寻求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平衡,从一开始就将金融创新活动纳入一个包容性的监管环境,这也更有利于金融创新的发展。□朱邦玲(金融评论员)
标题:从P2P到现金贷:金融监管可引入“沙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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