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邻氯对硝基苯胺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
本篇文章320字,读完约1分钟
2017年10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56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被倾销,国内邻氯对硝基苯胺产业遭受实质损害,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该裁定,从2017年10月20日起,进口原产于印度的邻氯对硝基苯胺时,进口商应按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31.4%-49.9%)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该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号:29214200。关税代码下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申请调查的范围内。
关闭贸易摩擦处理案件动态,查询贸易救济案件的公开信息
标题:商务部公布邻氯对硝基苯胺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14599.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