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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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函[2017]40号),决定年底表彰一批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现予以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7日-13日)。
公示期间,对被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话和传真号码:(010)58934303
电子邮件:wmb @ mail.cin.gov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电话及传真号码:(010)84233475
电子邮件:张彪@ mohrss.gov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附件:1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名单
2.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名单
3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被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标题: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公示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9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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