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男子被一只凶猛的藏獒咬伤,并被送上法庭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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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墅吃饭时,我去花园摘蔬菜,被一只看门狗咬了;把我弟弟送出去,他被拴在路边的藏獒咬了,10级就残疾了。昨天,记者了解到,黄岛区法院最近公布了两起被狗咬伤的案件,伤者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赔偿。
案例1:
在山庄采摘蔬菜被咬了
去年7月21日,黄岛市民张来到郑经营的生态园别墅,在别墅的花园里采摘了许多蔬菜。在采摘过程中,郑养的猎犬突然跳出来咬张的腿,这时他看到有人到花园里来"偷菜"。随后,张被送进了医院,总共花费了2601.29元的医药费。虽然伤势已经痊愈,但张还是经常做恶梦,整天处于恍惚状态。张认为,郑饲养的动物管理不善造成他的伤害,郑应承担责任,然后他将被带上法庭。
庭审中,张抱怨道:“郑曾经告诉我,我可以摘蔬菜。谁知道他的狗如此凶猛,把我当成了小偷。我被咬了,郑应该承担责任。”郑争辩道:“我的狗通常很不好意思。当别人来摘它时,他们没有被咬。一定是你逗它,否则它不会被咬。”当法院要求郑提交有关张重大过失的证据时,他没有提交。
黄岛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是关于郑饲养的狗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的纠纷。根据法律规定,饲养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郑饲养的犬只造成他人损害的,且未提交证据证明张的损失是由于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郑应当对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本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赔偿原告张各种损失共计3400余元。
案例2:
被藏獒咬成10级残疾
黄岛居民朱从事水产养殖,而李是他的表弟,在这里工作。李养了一只藏獒,养在朱的院子里。朱农场的北面是刘的水产养殖中心,中间只有一条路。2011年2月的一天,当朱有事要做的时候,他把藏獒从院子里牵出来,拴在路北边的一口枯井上,离刘的农场大门很近。
那天中午,刘的哥哥来看他。两人聊了几句后,刘把弟弟送了出去。但是拴在枯井上的藏獒突然跳起来,在刘的胳膊上咬了一口。刘随后被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经鉴定,这条藏獒造成了刘的十级残疾。后来,刘去找朱和李要医药费,但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于是,刘向黄岛区人民法院起诉李、朱,要求他们赔偿各种损失7.7万余元。
法官认为藏獒是一种强壮的狗,也禁止养狗。朱应当对违反养犬规定负主要责任。李还违反了养犬的禁令,并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
标题:这名男子被一只凶猛的藏獒咬伤,并被送上法庭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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