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评价结果显示,青岛排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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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下午,中央文明办通过中国文明网正式公布了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结果。就城市文明程度指数评价结果而言,我市在省级和副省级文明城市中排名第二,与去年的第三名相比,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国家文明城市建设以三年为一个周期,第四个周期为2012年至2014年。三年评估结果的比例分别占总分的10%、20%和70%。根据评分规则,我市2012年和2013年的综合得分已经超过其他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排名第一,为明年再创新高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委和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的直接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艰苦奋斗,以“文明赢得尊重,铸就美好心灵,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扎实推进第四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四德”工程,组织开展针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特殊教育治理、文明市民月评、“触摸青岛”、道德模范巡礼、社区舞台、文明服务窗口和服务明星评选、“学习雷锋做道德人精神”等系列活动,加强“道德讲堂”建设,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着力优化公共秩序,建立引导公共文明的志愿者队伍。我市最漂亮的“彩票兄弟”王伟等10人获得国家和省道德模范和提名奖,于清江等5人获得“中国好人榜”,48人当选“山东好人”,6人当选“山东好人周刊明星”,进一步形成了全社会良好的文明风尚。
明年是第四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决定性战役。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创作力度,软硬件并重,坚持为群众创造,依靠群众,造福群众,不断巩固和提高创作成果。特别是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创造薄弱环节,着力提高正常的创造水平,努力在全国评比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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