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孕产妇医疗费用结算新方法:住院儿童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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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岛市近5万住院儿童零负担分娩率为3%
自2013年1月起,我市实施的新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实现了统筹范围内个人“零负担”的保障目标,即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的生育、月经期难产、剖宫产等医疗费用不由个人承担,由社保部门和医院直接结算。记者从市人民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3年,青岛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153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9329人,增加2468人,增长5.27%。
保险范围内职工生育零负担
青岛市现行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规定,生育职工在生育保险统筹基金范围内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相关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的社保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职工不承担费用,但职工需要的特殊医疗服务或自费药品或临床所需项目的费用除外。
为进一步减轻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中不同情况的严重并发症患者的负担,社保经办机构将对相关疾病进行单独检查,即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后,经办机构将根据项目在整体范围内结算费用,以确保整体范围内的费用不由个人承担。
职工在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进行孕期检查、患妊娠并发症、产后产褥期疾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医疗费用的结算标准与自然费率成正比
记者从市人民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确保母婴健康,青岛市对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固定浮动结算机制,鼓励自然分娩。年自然分娩率提高的医院应提高统一计算后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以鼓励医生引导生育工作者,积极转变观念,尊重临床意见,符合自然分娩条件的尽量选择自然分娩。
据统计,2013年青岛市分娩工人剖宫产率较前几年略有下降,自然分娩率较去年同期增长3%。
标题:青岛市孕产妇医疗费用结算新方法:住院儿童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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