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穿透“高墙”(金台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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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的网上监督使这种“防腐剂”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的人和富人减刑、短期服刑的现象得到遏制。”日前,全国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平台正式开通的消息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在普通人眼中(603883,临床单位),一旦罪犯被绳之以法,他们就应该诚实地服刑——但在现实中,有些人已经成为“例外”,有些“有权有势的人”和“富人”比普通罪犯减刑的频率更高、幅度更大。监狱是社会对罪犯最严厉的惩罚,服刑是罪犯改过自新的唯一途径。如果你还在监狱里挖掘特权,这是对司法公正的公然亵渎。在那些花钱“救赎自己”和带着“钱”出狱的人背后,不可避免地会隐藏着公众看不见的司法腐败。
遏制“高墙”中的腐败并不是一个新话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程序,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中央政法委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严格遏制了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案件中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现象。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腐败犯罪,写下了“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或假释”,并收紧了刑罚执行。
系统的牢笼越来越紧,但即使是最好的系统也依赖于人们去实现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是为了贯彻刚柔相济的刑事政策,鼓励罪犯积极悔过自新,从而降低累犯率。然而,毕竟“高墙”挡住了公众的视线。由于刑罚执行的低透明度,一些人能够效仿,导致在一段时间内过度减刑和假释。如果“高墙”内有腐败,公平和正义将失去支点,其危害不仅使改革的效果令人担忧,而且如果惩罚的威慑力量减弱,还会助长罪犯的嚣张气焰。
让监督穿透“高墙”,那些被忽视的“手段”将无处藏身。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和公正,不仅意味着规范客观的调查和证据收集以及公平和有效的司法审判,而且还意味着将其延伸到正义的终点——公平和正义的最终实现。信息化办案平台建成后,将全面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公示、开庭审理和网上查阅文件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的网上监管使这种“防腐剂”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完全实现。随着整个案件审理过程的实现,依法公开和监督,使没有空,使司法腐败无处藏身,人民可以获得充分的公平和正义的利益。
《人民日报》(2017年11月29日,第17版)
标题:让监督穿透“高墙”(金台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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