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付金挪用屡禁不止 央行提示三大风险
本篇文章1548字,读完约4分钟
中国证券报(记者彭阳)支付机构准备金问题一直受到业界关注。近年来,许多支付机构挪用和占用了客户储备资金。央行提出了可能导致支付机构挪用或占用客户准备金的三大风险。
具体来说,央行指出,首先,支付机构违反了规定;二是商业银行在履行储备资金监管职责时失职;三是支付机构生存压力加大,挪用客户储备资金的冲动和风险增加。
例如,上海长沟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此前恶意挪用备用金,损害了5.14万人的权益。据公开信息,上海昌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步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于2011年8月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上海、江苏、浙江省(含宁波)开展预付卡发行及受理业务。2014年7月,新获准在安徽、山东两省开展预付卡发行受理业务和网上支付业务。
201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上海长沟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存在挪用备用金的问题。自2014年12月10日起,受宁波个体商户传播的负面信息影响,持卡人突发消费现象首先在宁波出现,并逐渐蔓延至上海等地区。自12月12日起,商户已停止接受购卡。
据统计,此次免费申购事件引发的资金风险敞口达到7.8亿元,涉及5.14万持卡人。201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注销了昌布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事实上,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明确规定,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具体情况见本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侵占或者擅自借用客户的储备资金,不得擅自用客户的储备资金为他人提供担保。
据业内人士分析,公司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有三个:一是支付机构的违规操作是风险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维护客户资金安全是中国人民银行监管非银行支付机构的首要任务。
从目前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开展业务,但仍有一些机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薄弱、诚信缺失、违规操作、内部控制不实等突出问题,经常损害消费者权益。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一家正规采购公司挪用储备资金。
根据司法审计,自2010年6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公司为了成功申请支付许可证,长期以来一直伪造财务账簿、编造业务数据。挪用备用金的具体方式如下:一是虚拟商户交易,通过日常商户结算转移备用金。其次是跨账户记账和虚拟费用。第三,售卡备用金通过在存管银行开立的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日常支出和股东分红。最后,免费购物卡以个人名义私下出售,储备基金存入个人银行卡。
二是商业银行对储备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履行监管职责的失职是引发相关风险事件的重要原因。现行相关制度措施要求存管银行监督储备资金的使用,拒绝非法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但是,一些储备基金存管银行片面追求存款规模,对储备基金的安全、规范使用缺乏监管力度,存在失职行为,客户储备基金外部监管机制不到位。
例如,对于备付金存管行在自由申购风险事件中,存管行总行只自上而下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客户备付金管理的文件,没有根据我行实际情况提出详细的管理办法,没有明确管理流程和岗位职责分工。 并通过逐层授权的方式将存管责任授权给分行,但分行实际上无权查询自由购买公司在存管银行系统开立的所有储备资金账户的交易金额和余额,无法有效履行客户储备资金的外部监管责任。
此外,存管银行协助昌布公司违规将预付卡客户储备资金从存管账户转移至关联方。2010年6月至2014年6月,存管银行可疑交易监控系统对昌布公司的异常交易进行了76次排查,但履行存管职责的银行网点未进行认真分析就将其排除在外,未将其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并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事后调查进行了负面处理。
三是从外部环境来看,受市场竞争、转型压力和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支付机构生存压力加大,挪用客户储备资金的冲动和风险加大。
标题:备付金挪用屡禁不止 央行提示三大风险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17518.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