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不良反应 红花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全国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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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红花注射液和江西庆丰药业有限公司喜炎平注射液质量问题的通知》,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停止使用涉案产品,并责令涉案公司立即召回涉案产品。
根据通知,2017年8月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现山东、新疆等地发生寒战、发热等10例不良反应。山西镇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注射液(批号:20170404)..9月22日,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发现该批药品的热原不符合要求。
近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现,江西庆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炎平注射液在甘肃(涉及批号:2017041303)、黑龙江(涉及批号:2017042303)和江苏(涉及批号:2017061003)出现寒战、发热等十余种严重不良反应。事故现场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正在检查相关产品。
经调查,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涉批次红花注射剂销往山西、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贵州、陕西、新疆等10个省(区)。江西庆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炎平注射剂批次销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批次产品,并责令山西镇东安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和江西清丰医药有限公司立即召回上述批次产品。山西省和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监督企业停止销售所涉及的品种,并确保召回所有药品。药品流入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药品的流通和使用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配合上述药品的召回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两家企业停止销售上述产品,彻底调查药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对已查明的原因进行整改。在查明原因和整改到位之前,不得恢复销售。山西省和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上述措施的实施,对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标题:发生不良反应 红花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全国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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