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住建部: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 防止小产权房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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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记者王日琛)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房屋交易与房地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解决房地产登记中的“中间障碍”问题,切实方便人民群众,造福人民。
该通知包括四个方面:数据传输和共享、交易登记的业务连接、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市场监管、监测和分析。
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房屋登记纸质材料应当移交给房地产登记机构。如果真的很难拆分和移交,就应该复制和移交。复印和移交的材料应与原件一致,并在年底前全部复印和移交;为避免重复建设,保证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使用的电子数据的一致性,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应完整复制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并在9月底前完成。
通知指出,对于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机构分开设置的场所,应遵循“一户一路”的原则,实现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的有效衔接,有效方便群众,造福群众。
接受一个窗口。两个部门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设立同一个受理窗口,并编制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所需的法律材料,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目录向社会公布。
部门并行处理。收到货物后,相关材料将分发给两个部门进行平行业务,房地产登记机构将依法办理房地产登记业务。一般交易业务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较复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结果应通过内部网络反馈给房地产登记机构。
方便人们的工作。所有可以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
一方面,针对各地房地产统一登记后遗留的历史问题,房地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协商,推动当地政府妥善处理合法合规分类,及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防止小产权房被房地产登记合法化。
通知强调,房地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将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监管。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系统实施后,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登记信息应通过网络实时共享。
标题:国土部住建部: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 防止小产权房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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