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贸区建设砥砺前行又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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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克服了民粹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和反全球化的负面影响。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从2012年至今,中国签署和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从10个增加到14个,自由贸易伙伴从18个国家和地区增加到22个),质量得到全面提升。朝着“以周边为基础,辐射“一带一路”,面向世界,逐步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既定目标迈进。
FTZ区域布局逐步合理优化。比例关系发生了积极的变化。首先,邻国或地区的数量增加了。有效自由贸易区协定的数量从2012年的7个增加到2016年的9个,自由贸易伙伴的数量从15个增加到17个。第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数量有所增加。已经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从7个增加到11个,比例增加了9%;自由贸易伙伴的数量从15个增加到19个,比例增加了3%。
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的数量大幅增加。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协定从2012年的两个(新西兰和智利)增加到2016年的六个(增加了冰岛、瑞士、韩国和澳大利亚),占20%至43%;自由贸易伙伴的比例从11%增加到27%。新增的四个自贸区实现了“全面、优质、利益均衡”的目标。就开放水平而言,货物贸易领域的减税水平远远高于一般自由贸易协定,服务贸易领域的一些国家做出了超越世贸组织的承诺。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17个领域,包括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和环境等“21世纪经贸问题”,为中国建设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做出了积极而大胆的探索。
现有自由贸易区升级全面启动。2013年,中国开始计划升级自由贸易区。2014年8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谈判启动。该协议于2015年11月签署。2016年,有4个国家(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参与了升级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研究和谈判。这五个升级的自由贸易区占中国现有自由贸易区的23%,占自由贸易伙伴的64%。
增量自由贸易区具有巨大的优化升级潜力。2016年,中国有17个自由贸易协定处于可行性研究和谈判阶段。其中,中国-日本-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亚太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尼泊尔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孟加拉国自由贸易协定5项,占外汇储备总额的29%。除上述五个一带一路外,还有中国-挪威自由贸易区、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区、中国-以色列自由贸易区、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自由贸易区、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区、中国-摩尔多瓦自由贸易区、中国-巴布亚新几内亚自由贸易区、中国-毛里求斯自由贸易区、中国-斐济自由贸易区和中国-斯里兰卡自由贸易区,还有中国-哥伦比亚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这17个自由贸易协定遍布周边地区、西亚、欧洲、印度洋、南太平洋、北美和南美,涵盖范围广泛,重点突出。它们的实施将极大地促进中国自由贸易区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快建设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步伐。
标题:中国自贸区建设砥砺前行又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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