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租房诈骗新花样 “高进低出”骗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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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盱眙县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房屋租赁领域存在一种另类欺诈现象:犯罪分子主要利用“低AG”手段骗取受害人的租金,从而达到欺诈的目的。自2015年以来,盱眙县法院受理了23起此类案件。
抓住受害者贪便宜的心理,正式实现“AG低”的“赔本生意”。犯罪嫌疑人经常向房主或中介机构购买短租房屋,然后伪造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委托书等文件和资料,冒充房主或谎称受房主委托转租房屋。由于出租屋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受害者很容易陷入“陷阱”。例如,在邹某某欺诈案中,邹某某首先以陈某的名义租了房子,并同意按季度支付每月租金1000元;随后,该房屋以每月750元的价格"转租"给刘,并同意每年支付租金。祁某向刘收取一年租金9000元,向业主支付六个月租金和一个月押金7000元,然后“逃之夭夭”。
中介公司没有妥善保存客户信息,一些员工为了盈利而泄露信息。为了赚取额外的收入,一些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将他们在工作中掌握的住房信息非法提供给其他人。此外,房屋中介的员工流动性很高,公司内部管理不到位,使得房地产中介with/きだよが0/.在审结的“AG低价”房屋租赁欺诈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有中介公司的背景。这些人都是或曾经从事过房屋中介行业,熟悉房屋租赁和销售业务,并掌握一些客户或房屋信息,这为他们实施违法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
房屋租赁网站没有严格控制房屋的真实性,这就方便了虚假信息的传播。目前,在房屋出租和销售信息网站上有一些"注册房东"来显示房屋的真实性,但网站并没有对此进行核实和严格检查。与过去传统的发布广告、中介介绍等信息传播方式相比,互联网门槛低、成本低、监管难、受众广。同时,这些网络平台很难验证进入平台的人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一些网站基本上不对已发布的上市信息进行事先审查。只有通过电话询问和辨别,一些上市信息才被标为“100%真实上市”,这误导了消费者。
江苏盱眙县法院费
《人民日报》(2017年11月7日,第20版)
标题:揭租房诈骗新花样 “高进低出”骗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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