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秀海外人才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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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实施青岛市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国际高端人才智力,推动蓝色经济核心区和半岛国际化城市建设,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两个配套文件,即《青岛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暂行规定》,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境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发放办法》和《青岛市境外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奖励实施细则》。
新政策的出台,旨在为为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城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外国专家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引进更多更好的外国专家来青岛工作。该文件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应一次性发放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境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并对符合条件的境外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青岛居留许可
青岛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发放,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的一项政策创新,旨在完善对海外青年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便利海外人才的居留,优化我市智力引进和发展的软环境。政策对于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申请,其外国专家证书和居留许可的期限可从以前的一年延长至三至五年。
在具体申请发放过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将坚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的原则,突出行业和社会的认可,做好《境外高层次人才工作许可证》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查和证书发放工作,包括个人申请、单位报告审查、受理审查、评估公示和证书发放。
申请《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国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省、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友谊奖”表彰的外国专家;
(二)入选国家、省或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外国专家;
(三)列入国家、省、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重点或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外国专家;
(四)入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外国专家(即成员或研究员);
(五)在国外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担任过终身教授和教授的专家学者;
(六)在外国政府机构和政府间国际组织在中国设立的机构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负责人等主要职务的人员;
(七)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财富500强企业或外资大型项目;
(八)全市纳税前100名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厂长职务;
(九)本市注册企业年薪达到65万元人民币(约合10万美元)的人员;
(十)我市急需的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高层次人才。
标题: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秀海外人才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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