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吸烟场所吸烟可以通过电话举报,不听劝阻者将被罚款200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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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控烟条例》将于明天正式实施。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已经开通了12个举报电话,市民可以打电话举报非法吸烟者。此外,疾控中心将组织志愿者明天走上街头劝阻人们吸烟。拒绝听劝阻者将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从明天起,许多地方禁止吸烟
根据《青岛市控烟条例》,5月31日(世界无烟日)为青岛市控烟宣传周,重点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并在5月31日当天向烟草制品销售者宣传戒烟一天。
该条例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吸烟:供公众开展社会活动或提供购物、餐饮、住宿、医疗保健、教育培训、休闲、娱乐和健身等服务的室内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室内工作场所,以及电梯、走廊、餐厅等公共场所;从事客运的各种公共汽车、出租车、火车、地铁、轻轨、船舶、民航空装置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室内外候车区和站台;幼儿园、中小学、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活动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的室内外区域;室内区域和室外观众以及文化体育场馆的表演艺术和比赛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吸烟的其他场所。
禁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人控烟不力的,由控烟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由控烟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志愿者走上街头劝说
根据规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将组织全市控烟监测和评估,并定期向公众公布。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吸烟行为的干预,为公众控烟提供健康教育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戒烟服务诊所,为吸烟者戒烟提供指导和帮助。
明天早上,疾控中心将培训一些志愿者,介绍烟草危害知识和烟草控制法规的内容。培训结束后,志愿者将前往长途车站、台东步行街、天台体育场等地进行现场控烟宣传和劝阻活动。
该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和执法;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对学前教育机构、学校和培训机构的监督和执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各类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场所的监督执法;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体育竞赛和健身场所的监督执法;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和执法;交通部门负责除民航、铁路及其售票处、候车室、室内站台以外的公共交通的监督和执法;公安机关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住宿娱乐场所的监督执法;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场所的监督执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商场、超市等购物场所的监督执法。
我市12个控烟举报电话
青岛市教育局82751007
青岛市公安局110
青岛市人民社会保障局82669596
青岛市运输管理局82817777
青岛市卫生局85788111
青岛民政局82106057
青岛市体育局81977075
青岛市工商局12315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
青岛文化市场执法局12318
青岛火车站82977702
青岛国际机场83787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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