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委会将有一个减轻负担的具体工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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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市民政局介绍,为进一步放松和减轻社区负担,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城市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青营字[2014]17号)。
《意见》明确规定,严格执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当根据市、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分权相关审批、监督服务和便民服务目录,编制《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纳入社区事项目录》,明确项目及其法律和政策依据、责任主体、准入程序、工作标准、资金和工作条件。
凡应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服务站(以下简称“两委一站”)协助的事项,均应按照相关成本核算标准为社区提供必要的资金和工作条件;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事项,不得无偿移交给“两个委员会”。
社区有权拒绝未经批准进入社区,并向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报告。
大力减少各类与社会有关的会议、台账、资料和报告,开展各类面向社会的检查评比和标准制定活动,必须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为依据。
严格执行“权利随责任”和“收费随物”制度。坚持谁委托谁管理服务资金的原则,在委托社区办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单位)未经批准进入社区或经批准进入社区的专业服务事项时,需要给予社区相应的资金补偿。
各级财政部门要整合下放涉及的各类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两委一站”工作经费,履行各自职能。有必要在现有预算安排中考虑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的资金,并将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发展需要纳入预算。
到2015年,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责任明确、高效的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机制,把社区建设成为民主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社区,成为加强基层管理、发展基层民主、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平台。
标题:青岛居委会将有一个减轻负担的具体工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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