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供暖报站后,不再支付报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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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站将不再支付停车费。用户的热费将被封顶
昨天,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通知》,将从9月1日起全面实施《山东省供热条例》。确定住宅用户热费上限。市、县(市)供热计量在设区的市整体改造完成前,居民按照供热收费金额超过按照供热面积收费金额,其中超过收费上限的部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设区的市确定。没有出台具体标准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超过按面积收取的金额。
停止供暖的“停车费”从此成为历史。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30日前到供热企业,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住宅集中供热价格是最终的家庭价格,除价格外,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各级物价部门要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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