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工资改革计划披露了72名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减薪
本篇文章1139字,读完约3分钟
工资调整幅度:72家中央企业的负责人首当其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此次改革中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是指中央企业负责人,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裁、总裁等)。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监事(监事会主席)和其他副总经理。
据记者了解,根据这一标准,第一批改革将涉及上述72家央企的负责人,具体调整范围将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53家央企。,其职责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其负责人由组织部门任命,以及其他19个中央企业,如金融和铁路。
同时,根据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制度要求,其他中央企业、中央部门和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应参照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
此外,代表国家履行投资者职责的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代表、董事和监事,以及中央企业管理的全资和控股企业负责人的工资分配,也应参照改革方案的精神。
薪酬调整范围:一些负责人的薪酬大幅下降
在这次改革中,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工资将由过去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并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组成。
邱小平认为,基本年薪是根据中央企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年薪的一定倍数确定的;绩效年薪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结合绩效年薪调整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与中央企业负责人的任期评价结果相关,根据任期评价结果的不同等级确定。
记者从了解情况的中央企业了解到,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将按照上一年度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年薪的两倍确定;根据考核结果,绩效年薪不得超过中央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的两倍;激励期限不超过中央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年薪总额的30%。
“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大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工资水平将会下降,有些还会大幅下降。”邱小平说。
此外,根据改革方案,未能通过年度或定期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将不能获得绩效年薪和定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做得不好,支付的工资可能面临追索并被扣除。
福利待遇:下属企业无报酬
鉴于目前不同中央企业的福利项目和待遇水平差异较大,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中央企业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这应纳入统一的薪酬体系进行全面管理。
同时,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精神,中央企业负责人不得接受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这也意味着,即使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在下属企业兼职,也不允许他们领取报酬。
此外,严禁中央企业按职责为责任人设定消费限额,不得用公款支付工作以外的费用,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
72家中央企业降薪名单公布,涉及72家中央企业负责人(附名单)
标题: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工资改革计划披露了72名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减薪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3131.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