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72家中央企业降薪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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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国家广播电台报道,2015年1月1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第一批改革涉及72家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国移动等机构任命的53家中央企业,以及19家其他金融和铁路企业。这项改革在业内被称为“最终结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曾表示:“改革后,大多数中央管理企业的负责人的工资水平将下降,其中一些人的工资水平将大幅下降”。
改革前:负责人和员工的收入差距是12倍
中央企业的负责人通常有双重身份,不仅是职业经理人,而且是更高行政级别的公务员。在工作薪酬中,通常既有高管薪酬,也有“高级官员”待遇。数据显示,2013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负责人的平均年薪水平为76.3万元,所有负责人的平均薪酬水平为46.1万元。同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约为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2~3倍,与员工薪酬的差距高达12倍,明显偏高。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彻尾表示,新规定实施后,大多数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工资水平不会普遍下降。“中央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就是个人的工资水平太高了。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应该会有影响,但不会特别大。”。
72家中央企业降薪名单公布,涉及72家中央企业负责人(附名单)
从今年开始:不超过员工平均工资的8倍
改革后,中央企业高管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加绩效薪酬转变为基本年薪加绩效年薪加定期激励收入。一家中央企业的内部人士分析称,基本年薪将根据去年72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两倍来确定。绩效年薪不得超过基本年薪的两倍。定期激励收入不得超过年薪总额的30%。总收入不得超过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7~8倍。
值得注意的是,“薪酬改革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的选拔和任命方式相匹配”。所谓与选拔方法相匹配,意味着你不能再“成为高官和高管”。除了不同企业的类别和性质外,不同的薪酬是根据企业高管的身份和选拔任用机制来确定的。许多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是由组织任命的,具有行政地位,因此他们不能再持有市场化的薪酬。他们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相应级别公务员的工资和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
张彻尾认为,这并不意味着高管薪酬改革只是减薪,而是更合理的薪酬制度改革,应该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72家中央企业降薪名单公布,涉及72家中央企业负责人(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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