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被控玩忽职守、妨害传染病防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文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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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杰,原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失职一审
2004年11月4日,山东省济南中院就原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文杰玩忽职守案举行公开审理。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文杰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被告人王文杰自2006年1月23日担任山东省监狱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当时他是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具体负责处理、协调、预防、控制和治疗全省监狱疫情的相关工作。在疫情防控实践中,王文杰思想粗心,对监狱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多样性和敏感性缺乏认识。他没有把监狱和疾控部门的联合防控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做法进行监督和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未观察和忽视监狱医院存在的管理漏洞;职责履行不当,未对任城监狱上报的民警发热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不当。王文杰的上述失职导致了新冠肺炎任城监狱肺炎的蔓延,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应当依法追究其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文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逐一发表了辩论意见,王文杰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全国人大代表、CPPCC议员、被告人亲属和各界人士通过视频系统同时旁听了庭审。审判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选举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山东省任城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刘宝山
失职一审
2006年11月4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山东省任城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刘宝山玩忽职守案举行公开审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宝山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宝山自2006年1月23日起担任任城监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任城监狱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实践中,刘宝山应该知道与当地疾控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对监狱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但他只做了正常的用工安排,而忽略了调度,未能实现联合防控;对警察和劳动者的调查措施没有严格执行,调查结果没有经过严格审查,调查和做法在形式上有严重偏差的;对监狱疫情防控的敏感性、特殊性和多样性认识不足。警察出现疑似症状后,应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没有正确履行职责,盲目处理;认识到板块运动纪律模式对监狱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对罪犯跨监狱、跨楼层活动、跨衔接现象的控制不力;思想麻痹,对监狱中疑似症状罪犯的诊治缺乏认知,领导不力,部署不力。刘宝山的上述失职导致了任城监狱肺炎的蔓延,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应当依法追究其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宝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逐一进行了辩论,刘宝山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
NPC代表、CPPCC成员、被告人亲属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庭审。
审判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选举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邓体和,原山东省任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
失职一审
2006年11月4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山东省任城监狱原党委委员、监狱副所长邓体和玩忽职守案举行公开审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邓体和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被告人邓体和自2006年1月23日起担任任城监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后担任监狱一线指挥部总指挥。同年1月27日入狱,负责监狱内的疫情防控、监管改造和队伍管理。在疫情防控实践中,邓体和大大咧咧,缺乏对监狱疫情防控实践的特殊性、多样性和敏感性的认识,对疑似症状的警员处理不力;玩忽职守,对监狱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按要求对许多发热罪犯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职责履行不当,对罪犯跨监狱、跨楼层活动、跨衔接控制不力。邓体和的上述失职导致了任城监狱肺炎的蔓延,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应当依法追究其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邓体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逐一发表了辩论意见,邓体和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
NPC代表、CPPCC成员、被告人亲属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庭审。
审判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选举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戴广辉阻挠传染病防控案件一审
2006年11月4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就山东省任城监狱职工(司机)戴广辉阻挠传染病防治案举行公开审理。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戴广辉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山东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发布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其如实报告本人或其家属与武汉等疫区人员的接触史,以及是否存在感染症状。2006年1月22日,被告戴广辉的家属共同住在济宁市任城区仁兴家园小区的家中,联系了从武汉疫区回到济宁的孟某某等人上门探望。在孟某某等人离开后,被告戴广辉回到家中,将孟某某等人带来的物品搬到阳台上。戴广辉在当地政府宣传通知时多次故意隐瞒,上门检查并要求单位如实报告联系史,直到任城监狱爆发才报告上述情况。体检后,戴广辉血清抗体阳性,检测后,他的一个密切接触者呈阳性。戴广辉上述行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治措施,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应当依法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戴广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逐一发表了辩论意见,戴广辉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NPC代表、CPPCC成员、被告人亲属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庭审。审判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选举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s2/]陈敏华阻挠传染病防控案件的一审
2006年11月4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就山东省任城监狱第五监区原指导员陈敏华妨碍传染病防治工作一案举行公开审理。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敏华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山东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发布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其如实报告本人或其家属与武汉等疫区人员的接触史,以及是否存在感染症状。2001年1月27日,被告人陈敏华作为该单位第一批值班民警进入监区,并与监区的几名民警和犯人进行了密切接触。咳嗽和其他新冠肺炎肺炎症状后,他隐瞒病情很长时间,没有报告。直到2月12日,该单位才发现他的咳嗽症状,并强迫他就医。经过医学检查,陈敏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肺炎患者。陈敏华上述行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治措施,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的。应当依法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敏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逐一发表了辩论意见,陈敏华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
NPC代表、CPPCC成员、被告人亲属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庭审。
审判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选举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标题:[本地]被控玩忽职守、妨害传染病防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文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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