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安否认“带病提拔”干部 调查复核后取消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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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永州市东安县两名干部的任命被网民质疑为“带病提拔”和“火箭提拔”。东安县委组织部随后公开予以否认,称干部选拔任用严格遵循相关程序,两人符合任职条件。25日,永州市委组织部的调查结论推翻了东安县委组织部的这一说法。
永州市委组织部表示,经过调查审查,东安县委在选拔任用两名干部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有一名干部存在年龄问题。目前,东安县委已接到指示,取消对这两名干部的任命决定,东安县委书记冯德晓等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分并被追究责任。
12月10日,东安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干部简历公示”通知引起了广泛质疑。网民们的提问主要集中在两位即将升职的干部身上。宋,,1992年生,拟由镇委书记提升为东安县委副书记、共青团中央党组成员。东安官员说他出生于1992年4月。2012年大学毕业后,他考入湖南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分配到东安县白崖镇工作。他的年龄受到了网民的质疑。另一个是周建明,他打算被助理法官提升为县法院副院长。一方面,助理法官晋升为副院长受到质疑。另一方面,2015年4月,东安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唐清源违规举办女儿婚宴。周建明因送礼而受到处罚,网民质疑其为“带病促销”。
11日,东安县委组织部作出回应,称经核实,东安县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均符合任职条件。然而,这一回应仍受到广泛质疑。随后,永州市委组织部启动了调查审查程序。
永州市委组织部25日回应称,经调查,东安县委在选拔任用、宋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征求共管方的意见。宋早期的学校登记材料有两个出生日期。根据干部档案的有关政策,他的出生日期应该是1991年4月。
针对上述问题,永州市委组织部作出如下处理:责成东安县委员会撤销担任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宋担任东安县委员会副书记、共青团党组成员的决定。对东安县委书记冯德晓进行批评教育;给东安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彭难堪;责成东安县委员会追究其他责任人的责任。至于宋的年龄,已移交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主编:冀h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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