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深圳市轨道交通专项债券首次在深交所成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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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自行平衡收入专项债券和开发性项目融资试点的通知》(蔡羽[2017]89号,以下简称89号文件),深圳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特区”的主动权,确立“特区”标准,结合中国实际,积极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市政项目收益债券”。12月11日下午,深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了2017年深圳轨道交通专用债券,这是国内首只项目收入和融资自平衡的新型地方政府专用债券(以下简称“专用债券”)。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下,特债发行始终坚持法治化和市场化的发展方向,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引入第三方专业中介组织等创新措施,吸引了更多的社会投资者。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更加公开透明,为全国地方政府特别债券改革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第一,坚持量力而行,依法适度举债。深圳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抗击和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法适度举债,确保政府融资在同级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目前,深圳的一般债务率为5.1%,特殊债务率为0.6%,处于全国最低水平。本次债券发行严格遵守法定限额管理要求,发行规模严格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以内。本金和利息来自项目本身的收入,债务风险锁定在项目中。同时,深圳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规模合理筹集资金,绝不让财政资金“沉淀”。
二、发挥第三方专业中介组织的作用,让专业人士做专业的事情,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根据蔡羽[2017]89号文件要求,此次深市地方政府特别债券发行以统一信用评级为基础,坚持国际标准,首次实现了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三个”参与,提高了政府公信力,避免了“自说自话”。第一,第三方参与项目平衡方案。深圳特聘请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核算,严格计量项目平衡计划。第二,第三方参与审计报告。对项目平衡计划和审计报告进行独立评估,特别邀请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对项目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第三方评估意见,并随出具文件向社会公开。第三,第三方参与法律意见。首次邀请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与发行文件一起向社会公开披露。
三、体现改革方向,提高地方政府债务市场化水平。本次债券发行工作是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精神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的重要创新试点,严格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行。此次发行的债券总面值为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年,均为账面固定利率债券。本次投标中,承销团成员的投标比例达到4.38,市场踊跃认购,中标利率为3.82%。在投资者结构方面,除商业银行主动认购19.7亿元外,本次发行的证券公司共赢得3000万元,共有4426名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最终成交额为1493.7万元。通过丰富投资者群体,不仅增强了地方政府债券的投资属性,而且有助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是信息完全公开透明,让政府可以在阳光下借钱。本次发行的专项债券建设项目是经国家批准的深圳轨道交通14号线。本体项目预计总金额为395.43亿元,其中195.43亿元(占总投资的49.4%)为项目资金,由政府预算安排,另外200亿元(占总投资的50.6%)根据实际使用需求每年发行专项债券,通过地铁运营收入和上部结构开发收入筹集。该专项债券将严格按照市场规则向投资者进行详细的项目信息披露,包括项目概况、预期收益和融资余额计划、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发行安排。随着文件的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审计评价意见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首次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开披露,并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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