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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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刘叶琳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最近发布的《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在可再生能源电力严重受限地区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的工作指标,要求各地提出今后几年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的工作目标,确保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其中,今年云南和四川的水能利用率力争达到90%左右;甘肃和新疆的弃风率下降到30%左右,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的弃风率下降到20%左右;甘肃和新疆的拒光率下降到20%左右,陕西和青海的拒光率控制在10%以内;其他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年利用小时数应达到国家能源局2016年颁布的最低保证采集年利用小时数(或拒风率低于10%,拒光率低于5%)。
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平
为全面树立绿色能源消费理念,《规划》指出,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各级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应遵循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革命性战略,坚持绿色能源发展,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地区,应采取措施扩大可再生能源和电力的消费,增加当地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拥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市场的地区,空应结合跨省、跨地区输电渠道的容量,积极接受地区外进口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积极减少地区内燃煤发电,腾出空市场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
同时,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利用,中国将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绿色证书和交易机制,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的发展模式。在综合考虑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总用电量、省际和跨区域输电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每年确定各省区可再生能源用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最低比例指标。省级电网企业、其他地方电网企业和配电企业应当负责完成供电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用电定额,电力生产企业的发电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构成应当符合可再生能源比例的规定要求。
煤电协调发展
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和电力发展的同时,也要实现与煤电的协调发展。根据该计划,可再生能源严重废弃地区应在2017年认真完成淘汰、停止和推迟燃煤发电建设的任务,继续做好后续任务分解工作,防范和化解燃煤发电产能过剩风险,确保2020年燃煤发电装机容量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在优化可再生能源和电力发展布局方面,坚持集中与分散并举,统筹规划市场可再生能源和电力消费发展建设,积极支持中东部地区分散资源开发,合理把握严重停电地区可再生能源和电力发展节奏,严格落实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控机制和电力消费预警机制。国家能源局将对各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年度用电削减量进行评估,在确保用电削减率降低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年度新增建设规模。
标题: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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