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陷“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诉约10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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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实习记者蔡天骄)皇太酒业(000995,诊断单元)10月25日晚宣布,最近收到宜宾圆明园公司“销售合同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诉状,要求原告赔偿人民币1033.85万元。该公司表示,它无法估计对公司当前或未来利润的可能影响,因为该案尚未在法庭上审理。
根据公告,宜宾圆明园公司从事白酒生产经营。2012年5月21日至2013年11月19日,与皇太酒业签订了一系列合同,销售高档五粮液基酒、高档1#酒等基酒。同时,双方同意由宜宾圆明园公司负责运输,费用由皇泰酒业承担,违约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皇太酒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和运输费用,仍欠原告货款和运输费用956.77万元。因此,宜宾圆明园公司要求赔偿约1033.85万元,包括货款、运输费和违约金。
标题:皇台酒业陷“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诉约10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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