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外汇政策传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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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严厉打击外汇违规行为,防范非正常跨境资本风险,完善外汇政策传导机制,是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总体要求的重要内容。然而,我国现行外汇政策传导机制仍存在传导手段单一、效率低下、效果弱等缺陷,制约了外汇政策传导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传导机制
存在的问题
(一)外汇管理政策的传导效率降低。中国外汇管理政策传导包括直接传导和间接传导。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简化行政审批的有关要求,实现了外汇管理理念和方法的转变。自2012年以来,中国实施了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95%的贸易企业直接在银行办理业务。从2015年起,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将分散到银行。在通过事先审查退出外汇局的过程中,外汇局与外汇相关主体“面对面”的机会减少,容易产生陌生感。外汇相关主体对外汇局的监测、核查、调查、统计、分析和研究将逐渐降低其重要性,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外汇管理政策的传导效率。
(二)外汇管理政策的传导效应被削弱。近年来,外汇管理逐渐从规则监管向原则监管转变。新条例中的主要条款取代了以前的具体监管规定。对于“真实性、一致性审查、展示业务”等原则条款,银行并没有真正履行,更愿意根据表面真实性审查材料,以达到留住客户的目的。此外,单个银行给企业提建议,打擦边球,钻政策漏洞,反而增加了外汇风险,抵消了外汇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外汇政策的传导手段相对简单。目前,在防止非正常跨境资本流动的过程中,大多数做法是事后堵塞漏洞,但修补的效果很差。外汇政策本身很难理解,而且经常变化。然而,传统的外汇政策宣传手段存在费用、人员变动等问题,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持续功能不足。此外,外汇管理政策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传导力不强。目前,基层外汇局与地方海关、税务、商务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一些部门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和自身利益的考虑,没有将企业的隐性信息告知外汇局;未向外汇局披露外汇相关主体的违法违规信息,导致外汇局信息封锁。
(4)外汇管理政策传导保障不足。外汇管理政策能否有效传导,需要通过奖惩措施来保证,这样奖惩才能明确。然而,基层外汇局对守法合规银行的激励有限,两者在管理上没有明显区别。但是,银行的违法成本大多是评估和扣除的,而且“会展业三原则”对相关主体的违法标准不明确,取证困难,外汇检查部门立案困难。低成本的非法操作将很容易导致银行采取饥饿的做法,并故意犯罪的表现。
对策和建议
(1)完善事后监管,夯实外汇政策传导基础。国家外汇管理局明确提出“五个转变”,包括从强调事前监管向强调事后管理转变,从强调行为管理向强调主体管理转变。外汇局应通过提高监管水平,做好“分销服务”与控制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的结合。一是完善监管指标,构建适用于本地区的跨境资本流动监控指标体系,通过预警指标的日常监控,加强整体风险控制。二是事件期间和事件后外汇管理监管的核心是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有形手和无形手的界限,注重企业分类管理,科学有效地提取重点监管企业。三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定所有外汇相关主体的监管制度;建设大型监控系统,突出非现场监控和现场检查功能。
(二)督促银行落实真实性审计职责,发挥其作为外汇政策传导中心的作用。一是增强银行传递外汇政策的责任感。在我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中,要加强对我行管理层和员工重视程度的核查,并建议《外汇管理条例》有义务检查交易文件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二是引导银行将“会展业三原则”融入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科学建立内部考核体系,将外汇管理政策执行和外汇违规行为与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加强外汇管理政策的指导和培训,增强员工验证外汇业务真实性的意识和能力,将员工发现问题的数量、质量、典型程度和制度建议作为重要的绩效考核指标,提高银行审计的独立性。
(3)搭建外汇政策宣传平台,拓宽外汇政策传播渠道。一是规范宣传内容,明确规范国家颁布的外汇政策宣传形式,在官方网站上宣传各银行外汇结算、外汇理财等创新中介业务和衍生产品。第二,创新宣传形式。创新外汇宣传形式,探索方便公众、高效沟通的外汇政策新媒体传播渠道。第三,要不断扩大宣传。鼓励银行扩大基层分行和网点外汇业务范围,通过银行众多网点普及外汇知识。四是组建联合宣传力量。外汇局应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规范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大跨部门政策传递的合力。
(4)完善外汇政策传导保障机制,提高外汇政策执行力。第一,建立银行外汇政策传递的审查和调查制度。加强对银行行业自律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风险评估与银行外汇管理法规执行情况评估挂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外汇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第二,加强对外汇管理政策传导作用的评估,促进外汇从业人员学习外汇政策和操作规程等形式的制度约束,不断提高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从而促进银行履行外汇政策传导职责。三是加强对交易主体异常行为的监控。对涉嫌虚构交易、伪造文件、恶意拆分等异常交易的外汇主体信息进行及时筛选和提示,变“堵”为“疏”,防患于未然。第四,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加强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地下银行等非法外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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