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董秘徐海军:部分媒体关于岳林继案的报道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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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华中证券(601375,博士)(股票代码:601375,简称h股:中州证券,股票代码:1375)发布公告。当一些媒体报道一起职务犯罪时,其中一名共犯岳使用了“中原主管东兴”、“中原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总监”和“中原证券董事”等字眼,那么,中原证券与此事有什么关系?实际情况如何?记者采访了华中证券董事会秘书徐海军。
徐海军告诉记者,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9月21日的一审刑事判决已经把事实说得很清楚了。尽管共犯岳曾是华中证券的一名员工,但他的罪行完全是他个人的行为,此案发生在岳加入该公司的前一年。该公司与犯罪案件无关,相关报道中与该公司相关的内容和事实也大相径庭。
“有三个主要区别。第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发生在2008年夏天,而林悦尚未成为华中证券的员工。”徐海军说。
据了解,岳2009年8月才进入中原证券,主要从事股权证券投资的辅助工作,2015年8月自愿离职。
第二点与事实相去甚远。徐海军表示,林悦在华中证券工作后只是一名普通员工,从未担任过公司的高级经理或投资总监,也从未担任过其他管理或技术干部。因此,所谓“中原高管”等说法更像是在看文学和意义。
第三点是华中证券没有开展相关业务。告诉记者,法院判决提到了C类账户,但华中证券的债券资产管理业务从2015年底开始,从未开设C类账户,岳在公司的工作也没有涉及任何债券相关产品和研究。
“事实很清楚,华中证券与此案无关。作为中国129家证券公司中仅有的10家香港和内地上市公司之一,我们一直非常重视合规和风险控制。自2015年起,我们连续三年被中国证监会评为甲级券商;今后,我们将继续如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徐海军强调。
[编辑:高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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