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鼓励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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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周晓军郑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指导意见》,将把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作为有效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加快贫困村扶贫的主要形式。通过光伏发电收入,力争到2020年相关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光伏扶贫主要是在房屋和农业温室的屋顶上安装太阳能电池板(000591,诊断单元),这些屋顶是“自住的,多余的,不能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用电,剩余的电卖给国家电网。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个家庭都将成为一个微型太阳能电站。
根据《意见》,在已建卡的5000个贫困村中,广西将选择照明资源和并网条件较好的贫困村,在村办公大楼、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屋顶和附属设施上,或在荒山荒坡、滩涂、石漠化土地等闲置土地上,建设村级电站。单个电站的容量控制在300千瓦左右,附近有接入条件的可扩大到500千瓦。
《意见》建议村级电站可采用“一村一站”或“多村联合建设、共同受益”的建设模式。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协调整合中央政府、自治区、市县安排的涉农资金、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解决。
标题:广西鼓励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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