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房抵贷”“首付贷”兴风作浪
本篇文章958字,读完约2分钟
上周,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和北京银监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北京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人商业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房贷”等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据报道,北京银行(601169)金融机构的个人商业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规模近期增长迅速,但上述两类个人银行发放的贷款已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借款人用其购买房屋而非个人业务或日常消费,不符合房地产调控的政策要求。
除了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按揭贷款"资金外,最近已经消失的"首付贷款"也再次出现,一些开发商打出"首付10%,免息,无手续费,开发商预付资金"的广告,非法促销。虽然在这个游戏中提供资金的对象已经从房地产经纪人变成了开发商,但性质是一样的。
在房地产市场融资全面收紧的背景下,房地产成交量明显下降。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等金融压力越来越大,他们毫不犹豫地承担风险,引导和吸引消费者采取“按揭贷款”、“首付贷款”等融资方式。金融机构开展“按揭贷款”和“首付贷款”等业务,收入比正规按揭业务高出30%至50%。出于业绩原因,一些金融机构有幸知道违规行为,所以他们视而不见。
“抵押贷款”和“首付贷款”等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造成巨大危害。由于降低了购房门槛和首付款,这在本质上是一种杠杆行为。“贷房转贷”将贷款购买的房屋迁走,再投资购房,其风险可想而知。在“首付贷款”中,为了促进销售,开发商根据买方的指令兑现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作为开发期房的滚动甚至启动资金,这是非常危险的。“抵押贷款”和“首付贷款”也允许还款能力不足的人进入房地产市场。一旦房地产市场趋势逆转,开发商出售房屋并套现,但这些还款能力不足的人会有违约风险,这将导致金融机构的坏账,并可能带来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加强监管是防止“按揭贷款”和“首付贷款”兴风作浪、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关键。对于“住房贷款”,要注意银行的资金流是否真正用于消费和个人业务,对银行进行现场检查,看贷款审查数据是否完整,数据的真实性是否受到严格控制,申请贷款时提供的消费合同或业务合同是否真实,对疏于防范、弄虚作假的机构要严肃查处;对于“首付贷款”,要重点监管提供“首付贷款”的开发商,严惩违规者,甚至取消其资格;同时,要进一步落实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要求,防止其成为“首付”资金的新提供者。
(梁瑞)
标题:防止“房抵贷”“首付贷”兴风作浪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12586.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9月11日早报
下一篇:为铁路服务的新尝试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