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管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半小时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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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郭汝元报道
日前,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正式发布。同时,2012年发布的原计划将从8月25日起废止。
据了解,《预案》从组织指挥、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处置等方面对食品安全事件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受污染的食品流入两个以上的省份开始一级反应,省内各级政府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演习。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预案》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严重(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四个等级。
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以四川省政府分管领导为总指挥,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检测评估、社会稳定、新闻宣传等多个工作组。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例如,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组成的危害控制小组,负责监督和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和封存相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分销渠道,防止危害扩散和扩大。
在信息报送中,全省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获得疑似或确认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同级食品安全办公室报告简要情况,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发生二级和一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办公室必须在30分钟内和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并逐级上报。各级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隐瞒、谎报、拖延报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预案》还细化了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成都铁路局等单位的职责,将四川省政府监管办公室纳入总部成员单位。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和职责的变化,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标题:四川严管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半小时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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