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铁路客运等垄断行业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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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提出近期重点工作将集中在电力、天然气、铁路客运、供水、供气、居民供暖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立和完善成本监督检查方法和价格形成机制。 深入细致地开展成本监审和定价工作,规范垄断行业收费,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数据地图:成都东站自助售票区。新华社记者安远指出,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快了垄断行业价格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铁路客运等重点行业的定价办法或成本监审办法。 初步建立了以“允许成本+合理收入”为核心的垄断行业定价体系框架,严格监督检查成本,加强价格监管,有效抑制垄断行业成本,惠及实体经济和广大人民群众。 目前,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格改革已全面完成,成本降低率达到14.5%;已基本完成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的监督检查;一些城市还开展了供水定价成本的监督检查,为进一步深化价格监管积累了宝贵经验。然而,目前我国垄断行业的运营成本不够透明,价格形成不够合理。成本监督考核体系不完善,覆盖面有待扩大,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在总结价格监管实践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定价方法,大幅度降低高价格和高收费。这不仅有利于合理降低企业成本和社会负担,也有利于提高垄断行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它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
意见中提到的近期主要任务包括:
-输电和配电价格。严格执行并及时完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格体系。加快跨省跨地区特殊输电项目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力争在2018年前完成。研究核实增量配电网和地方电网的配电价格,加快形成完整的输配电价格监管体系。研究制定输配电成本和价格信息的披露办法,以及按电压等级进行成本核算、归集和分配的办法。研究建立电力普遍服务和保障服务的成本回收机制,妥善处理并逐步减少政策交叉补贴。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根据已出台的定价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深入开展跨省长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合理设定价格水平,及时完善监管规则。加强全省短距离管道运输和燃气输配价格监管,加快落实燃气输配价格监管要求,全面清理天然气价格。2018年底前,各地要建立输配环节的定价办法和成本监督考核办法,重新核定全省短距离管道运输价格,制定独立的燃气输配价格,降低高输配价格。
——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运输价格。根据公布的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将全面开展普通旅客列车运输成本监审工作,成本监审工作将于2017年底完成。提出了完善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硬卧票价形成机制的建议。对于一些公共服务属性明显的普通旅客列车客运产品,应协调价格调整和财政补贴,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以列车速度和等级为基础、体现服务质量差异的票价体系。
-居民供水、供气和供暖价格。制定和完善居民供水、供气、供热费用的监督检查办法和定价办法,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加强供水成本监督检查,完善供水成本公开制度,引入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供水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降低生产成本。开展城市燃气供应成本监督检查,完善居民燃气价格机制,优化居民燃气阶梯价格体系,减少交叉补贴。推进北方清洁供热,实行煤热和燃气热价格联动机制,开展供热成本监督检查,按照“多用热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体系,合理引导用热。
垄断行业的服务费。清理规范垄断行业服务收费,取消不合理的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高收费标准。具有竞争性条件的收费将由市场发布和监管。如果保留政府定价管理,应将其纳入收费清单,并在2017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企业依法自行定价,必须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确收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提供实质性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已通过价格回收的费用,不得收取补偿。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利用优势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
标题: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铁路客运等垄断行业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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