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4家医疗机构试点社区民营医院销售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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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李伟4家医疗机构试点社区民营医院销售基本药物
记者昨天从李沧区了解到,为了减轻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使居民能够就近购买国家基本药物,李沧区率先启动了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全市三个区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7月1日,四家试点机构正式启动基本药物销售,药品价格下降约40%,周边地区8.8万居民受益。据了解,李沧区有9家医疗机构销售基本药物,基本实现全区域覆盖。
民用药品价格的差距是3倍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福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是李沧区民营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单位。市民在这里购买药品比市场价格便宜得多。“例如,人们经常服用的阿莫西林在这里的售价是3.8元,但在药店的价格是10元左右。另一个例子是多潘立酮治疗胃肠。这里的价格是1.98元,药店里卖的类似药品的价格超过了10元。”福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王建忠告诉记者。
据报道,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价格销售。基本药物的使用具有节约成本、安全、有效和方便的优点。“目前,市政府管理的公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不足,一些社区居民仍然无法在附近购买基本药物。”福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药品采购渠道不同,虽然该中心过去销售基本药物,但采购价格较高,所以价格会较高。
你也可以用医疗保险报销70%
“签约指定社区医疗后,70%的药费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大大降低了患者的治疗费用。”李沧区卫生局副局长黄告诉记者,市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时,医生会首先推荐国家基本药物。“有500多种国家基本药物,涵盖常见疾病。如果是轻微疾病,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可以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除了国家基本药物,还有省市医疗保险部门补充的药物。”黄副主任告诉记者,如果市民报名参加门诊统筹,他们可以凭医疗保险证明办理报销手续,报销金额最高可达70%。"如果市民购买药品并花费100元,他们只需要支付30元."
药品价格预计将下降40%
据介绍,选定的四个试点民办机构是九水路街道嘉嘉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振华路街道四六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果试点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总量很高,我们还有‘奖励’。”据介绍,根据民办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金额占该机构当年全部药物销售总额的比例,政府“补贴”的比例也将有所不同。高于30%的可按实际比例补贴30%-40%,低于30%的只能补贴25%。在四个试点机构销售基本药物后,预计药品价格将同比下降约40%,这将有效满足周边地区88000多名居民的基本需求,减轻人们购买和使用药品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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