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法院审查了聂树斌案件,并暂时拒绝审查聂树斌律师的文件
本篇文章739字,读完约2分钟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暂不宣读聂树斌案律师的文件】12月15日,代表聂树斌的律师进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代理程序和查阅聂树斌案卷的申请。然而,标记没有成功。山东省高级法院表示,后者提交的代理协议不符合要求,案件档案正在移交。该律师表示,他将根据要求在一周内与聂佳签署新的代理协议,并再次申请评分。
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申请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责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进行审查,并要求审查程序依法公开,充分体现客观性和公正性。在审查程序中,聂书斌的近亲属可以聘请律师代表其上诉,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和复制相关案卷。
●律师档案
刘,男,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侦查系,1983年12月加入警察和刑事警察工作。他于1998年6月获得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书,自1999年4月以来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在工作期间,他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研究生。北京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律师,《北京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法律专栏特约律师。从职业生涯开始,他就敢于挑战一切力量,并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而闻名。在我的律师生涯中,我以我对公平和正义的奉献,完成了以下著名的案例:
南六环撞狗案、圆明园井盖事故案、门头沟小煤矿三人中毒谋杀案等。因为各方面对强大的力量,为普通平民找到了正义,挽回了损失,创造了许多法律先例,促进了中国法制的建设和发展,并引起了北京乃至全国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刘律师的案件先后被中央电视台第一频道《法制周刊》、中央电视台第三频道《法制节目》、东方电视台《律师的观点》和北京电视台各法律栏目报道,中央电视台第十二频道的庭审实况也多次向全国播出。
标题:山东省高级法院审查了聂树斌案件,并暂时拒绝审查聂树斌律师的文件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3275.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青岛合肥路北村管道爆裂(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