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了72家中央企业的减薪名单,涉及中石化等中央企业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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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开始,中央企业72名高管的工资将会减少,他们的工作消费将受到严格监管。2015年1月1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第一批改革将涉及72家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国移动等机构任命的53家中央企业,以及19家其他金融和铁路企业。这项改革在业内被称为“最终结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曾表示:“改革后,大多数中央管理企业的负责人的工资水平将会下降,有些将大幅下降”。
72家中央企业降薪名单公布,涉及72家中央企业负责人(附名单)
双重身份,没有双重标准
中央企业的负责人通常有双重身份,不仅是职业经理人,而且是更高行政级别的公务员。在工作薪酬中,通常既有高管薪酬,也有“高级官员”待遇。数据显示,2013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负责人的平均年薪水平为76.3万元,所有负责人的平均薪酬水平为46.1万元。同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约为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2 ~ 3倍,与员工薪酬的差距高达12倍,明显偏高。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彻尾表示,新规定实施后,大多数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工资水平不会普遍下降。
张彻尾:“从我们所看到的情况来看,中央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即个人的工资水平太高了。然后,我认为它会影响特别高的人。对大多数人来说,它应该有影响,但不会特别大。毫无疑问,过高的工资肯定会大幅下降。”
72家中央企业降薪名单公布,涉及72家中央企业负责人(附名单)
减薪激励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改革后,中央企业高管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加绩效薪酬转变为基本年薪加绩效年薪加定期激励收入。一家中央企业的内部人士分析称,基本年薪将根据去年72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两倍来确定。绩效年薪不得超过基本年薪的两倍。而长期激励收入不超过年薪总额的30%。总收入不得超过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7 ~ 8倍。张彻尾认为,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不是简单的降薪,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激励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张彻尾:“这并不意味着高管薪酬改革只是一次降薪,而是一次更加合理的薪酬制度改革,它应该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企业高管向阳光账簿付费
此次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最引人注目的是,信息披露制度规定明确,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制度,披露薪酬;非上市公司参照上市公司披露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这意味着中央企业高管的薪酬已经成为阳光账本,不再神秘。在这方面,专家认为,公开和透明是促进“阳光中央企业”的必要前提。明确取消职务消费和披露高管薪酬,旨在规范和合法化企业的正常业务支出,坚决堵塞职务消费黑洞,给公众一个阳光透明的中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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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研究所有话要说]
从表面上看,中央企业高管的减薪是这些老板的薪酬水平有所下降,但反映在后面的深层次问题不能用简单的减法来反映。作为中国特色的产品,中央企业的市场定位和高管的定位一直是为了减少混乱。事实上,企业本身和高管都被分成许多类别,不应该有一刀切的薪酬标准,这是很自然的。然而,现在的关键是,中央企业高管的薪酬似乎与他们的业绩无关。企业遭受巨大损失和工资上涨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也是最受人们批评的地方。我们并不讨厌中央企业高管的高薪,而是无缘无故地讨厌他们的高薪。这反过来又涉及到中央企业及其高管的分类。由于中央公益性企业的高管是参照公务员序列管理的,薪酬自然不能太高,必须严格控制;然而,对于一些从事竞争性领域、高度市场化的中央企业来说,这些高管必须完全按照市场定价,只要他们有成绩,就能获得更高的薪酬。然而,目前的情况是,许多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公务员的待遇,拿着面向市场的工资,他们两者兼得。这反过来又涉及到一个更“遥远”的现代企业制度。总之,中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减薪只是一场大游戏中的一个败笔,其背后要解决的整体问题远远不止是简单的减薪一半或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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