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西桂人堂:竟用“国宝”虚假推广误导客户-青岛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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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年来,全国各地经常发生食品、药品问题,严重侵犯了客户的好处。 这些事情的背后折射出很多问题,直接引起了关联公司的诚信危机,暴露了执法机构缺乏监督管理和无力感,也对政府的公共说服力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一方面,更多的客户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由于有很大的好处,有些产品的效果被无限扩大,被冠以“国宝”一词。 在前几天广西客户投诉和提供的产品中,记者意外发现了“国宝”、“植物界大熊猫”、“茶族皇后”,这些具有视觉冲击的广告语都印在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产业集团株式会社系列产品的包装箱上
关于客户反映的问题,记者特意赶到广西调查确认后,逐渐揭开了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宝茶”的神秘面纱。
客户:打着“国宝”的旗子推广误解后,“中招”
金盏花属于山茶花科,是山茶花家族中唯一具有金黄色花瓣的品种,享有“茶女王”的美誉,具有极高的科研价值和观赏价值。 另外,金花茶是古老的原始植物,坐果率低,繁殖困难,分布狭窄,被认为是“植物界的大熊猫”。 广西是金花茶的现代地理分布中心,被称为金花茶之乡。 2010年3月30日,金花茶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重点野生植物保护”。
许多购买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产品的客户反映广告这么好,推广是国宝,应该没问题。 "谁也不知道是国宝,产品中也没有关于国宝的鉴定书. "
根据客户的反应,记者首先登录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产业集团株式会社的网站,网站上有“国宝”、“植物界大熊猫”、“茶族皇后”以及“调节血脂、血糖、降低胆固醇、延缓老化等效果。
之后,记者访问了广西南市的数十家茶叶店和超市,但没有发现国宝的金花茶销售。 记者来到南宁市茶叶街“10+1”商业街,访问了四五家茶叶经销商后,发现放置了国宝的金花茶产品,制造商是广西桂人堂的金花茶企业。 于是记者买了78元的袋泡金花茶,开了收据。 记者拆开箱子,找了一次也没找到证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测定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有(一)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说明。 (二)有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工厂的工厂名称和工厂所在地。 (三)根据产品的优势和采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标明。 如果需要事先让客户知道,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或者事先向客户提供相关资料。 (四)期限内采用的产品,必须在显著的位置明确记载生产日期和安全采用期间或者失效日期。 (五)被不当录用、产品本身容易破损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必须持有警告标志或者中文警告证书。
很明显,记者购买的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企业的产品袋泡金花茶不符合上述国家的要求。
桂人堂金花茶企业对此表示:“现在市场上有很多产品证书印在外包装壳上,桂人堂金花茶企业的产品证书也印在包装壳上。”
记者详细看了购买的袋装茶产品的包装箱,发现箱子里只有关于金花茶的生长分布、营养成分等的介绍。
相关部门:金花茶是“国宝”,没有权威部门的鉴定
金花茶是国宝吗? 防城区林业局副局长李某对记者回答说,金花茶未列入国家级保护植物。
经过调查,发现不可思议的“国宝”茶叶没有证明书,不得不质疑。 之后,记者从网上调查了金花茶的相关情况。 网上金花茶的报道中没有出现“国宝”一词。 为什么公司在自己的产品包装和公司的标志(名片)上冠以“国宝”一词呢?
9月27日下午,记者访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怀疑金花茶是否是国宝。 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一名员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说金花茶是国家二级要点保护植物,广西一级要点保护植物。 林业部门对野生植物的分类进行了分类,保护植物的冠冕不会被称为“国宝”。 金花茶被称为“国宝”,是民间通俗的称呼,不是林业部门的鉴定标准,也没有相关的鉴定书。 有些金花茶公司以“国宝”为卖点广告产品推广,不需要林业部门的相关鉴定书。 关于这些公司的行为是否涉及虚假广告夸张推广的问题,必须向工商部门咨询。
广西花卉协会副秘书长李凯告诉记者,桂人堂金花茶叶企业是他们的会员,他们协会首先对花卉方面的知识进行学术交流和研究,广西确实是金花茶的资源地,但他们对金花茶的研究还很少。 有些公司用“国宝”字体制造产品推广不是他们协会管辖的范围,而是公司的经营之道。 他们只是民间组织,如果公司没有批准,只有打着协会的旗号出去推广,协会才能开始管制。 “2010年3月30日,金花茶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重点野生植物保护》,但未列入国家一级保护植物。 广西第一批野生保护植物,是否是“国宝”需要权威专业的机构鉴定,目前市场上生产的金花茶是人工栽培,属于二级植物。 ”。
广西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科的员工对桂人堂金花茶产业集团企业生产的产品中是否有借用“国宝”名字推广的虚假广告推广的嫌疑,记者没有定论。 金花茶是否是国宝也没有相关部门的鉴定。
据相关媒体报道,(富新企业、原桂人堂企业的前身)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企业曾因生产批号和虚假推广效果受到客户质疑。 2007年,南宁市工商局12315向通报指挥中心员工投诉客户对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企业生产的金花茶的投诉。 工商局审查上述经销商提供的通报资料时发现,富新企业现在只取得广西卫生部门的食品批号,其产品金典控制企业品牌的金花茶口服液、金典控制企业品牌的金花茶浓缩饮料都属于食品。 根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不能起到推广疗效和保健功能。
中国花卉协会茶花分会副会长游慕贤在2005年于广西桂林举行的第二届金花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致辞说:“广西是金花茶的故乡和研究的主力,这次研讨会在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促进金花茶的研究开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没有承认“金花茶是国宝”。
公司说,“国宝”的口头禅夸张推广是普遍的。
对此,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企业总裁助理、理事杨泽林主任说,金花茶没有签订相关部门是国宝,公司是由专家发言认定的。 在采访中,杨泽林带着记者参观了该企业的金花产品展览馆。 记者密切注意展览馆的产品不超过30种,有金花茶浓缩液、袋装茶、茶砖等带国宝的系列产品。 2009年12月,由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企业赞助的防城市第一届金花茶节在防城举行。
桂人堂金花茶企业提供的“国宝”的说法,引用专家的发言和学术论文上的说法提供的“金花论坛”的资料中看不到“国宝”,只是“中华国宝”、“植物界熊猫”、“茶族皇后”的说法。
“我们公司正在做的事得到了政府的很多支持。 》杨泽林为记者提供防城港市防城港区林业局2010年4月27日发行的防区林[2010]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要点转发保护野生植物名单的通知》,转发公司为桂人堂、中港
记者在这个名单上找不到“国宝”这个文字的证明。
在调查中,防城港的市民说:“金花茶由防城市政厅指定为防城港的市花,在金花茶大学制作文案的公司不少,但无论如何,都不希望按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用那种没有效果的硬触摸的广告欺骗顾客。”
许多客户认为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企业借用“国宝”制作复印件违反了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虚假推广商品和服务。
客户认为金花茶产品是食品,所以推广就疗效和保健功能来说,桂人堂金花茶企业认为金花茶和金花茶产品是混淆的。 该公司在金花茶产品的疗效和保健功能方面没有做推广。 证书上明确记载了植物金花茶的疗效和药用功能。
防城区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企业网站及推广册上记载的金花茶栽培基地为10000亩,实际上只有1200亩左右。 其中纺锤基地100亩,东兴胶东村500亩,上思金花茶生态栽培观赏园600亩。
对此,广西桂人堂金茶企业认为栽培基地面积不符合事实,该企业的栽培模式是“企业+基地+农家”,企业说的“万亩”是计划,该企业分割了这个快速发展计划进行,该企业的栽培基地面积不符合事实的村民
反映“既然是计划,推广也应该写明是计划吧”状况的村民说,这显然是谎言。
关于国宝一,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企业总裁助理杨泽林说:“国宝是当地人的口头称呼,也就是所谓的口头禅,所有同行都被称为国宝,现在哪个企业没有夸张推广?
2010年6月1日,卫生部媒体发布公告: 2010年5月20日,卫生部批准金茶花、显脉旋观花(黑药)、紫菜浆果、酵母β-葡聚糖、雪莲培养物等5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 其中,金花茶要求标签、证书上必须标注不合适的人群和食用限量。
另外,许多股东在本网上反映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企业从2008年到现在欺骗股东购买了该企业的原始股份。 被桂人堂金花茶企业欺骗的股东纷纷联系记者,关于这个详细情况,本网络更引人注目。 (文/图萱蒋林发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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