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中路保险向广大顾客温馨提示:“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本篇文章2520字,读完约6分钟
亲爱的客户:
近年来接连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诱惑性和欺骗性,不仅给参与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而且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此外,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客户和朋友在看似诱人的投资回报后,要提高警惕,防范各种隐性陷阱。
首先,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
(a)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准,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等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向投资者偿还本息的行为。
(b)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1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业务形式吸收资金(非法);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公开推广。(开放性);
3.承诺偿还本金和利息或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支付回报。一定时期内(利诱);
4.吸收公众资金,即社会不特定对象(社会性)。
注意:吃瓜的人经常看到“不明物体”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我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一个个看着,琢磨着给谁打电话,借两万块钱。这叫“特定对象”。都是熟人。我拿出一本《中国黄页》,然后按照上面的数字一个个打电话,准备找人借2万,这叫“不明对象”。白话是“撒网”。
非法筹资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的文案种类繁多,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的案例来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第一次演出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者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名义非法集资的。
3.通过索要股份、分红等方式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卡、座卡、优惠卡、费用卡等方式非法集资。
5.通过商品售后回租、回购转让、会员快速发展、商户联盟、“快分法”等方式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互联网技术构建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店”、“电子百货商店”、投资委托运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平分财产、不动产等资产,通过出售其股份处分权非法集资。
8.通过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形式的非法集资。
9.以“电子黄金投资”形式非法集资。
二是提高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一)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
为了引导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一般以各种手段骗取人民的信任。
1.装饰企业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看似合法,实际上没有财务资格。这些企业要么拥有高端豪华的办公室,要么宣传国有资产的背景,要么通过各种媒体甚至央视投入巨资进行包装推广,要么在高端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办推广大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官员站在平台上造势,与领导合影、各种奖项,更具欺骗性。
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人们的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逐步升级打包成投资理财、金融互助理财、境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多种金融项目。,并承诺有担保、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混淆投资的概念,一般人很难评价。犯罪分子把在当地证券交易中心上市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上市和在纳斯达克上市混为一谈;有的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互联网投机等新名词迷惑群众,冒充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垄断、代理、特许、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手段,欺骗人们投资。
4.承诺高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润引导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必经之路。犯罪分子一开始是把前期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全部按时兑现,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人的钱把之前的本金和利息兑现。达到一定规模后,他们秘密转移资金,带着钱逃跑。
(二)财务管理应谨慎的11种情况。
1.投资养老行业可以获得高额回报或者预定床位,预存的会员费可以获得养老福利;
2.以私募、合伙为幌子,但未办理公司工商登记的;
3.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点”、“慈善”、“互助”、“虚拟货币”、“区块链”为幌子;
4.投资海外股票、期权、外汇、黄金、期货等。,特别是鼓励他人快速发展并给予佣金,有的在港澳台及东南亚国家等海外高端酒店举办“招商”大会;
5.明显超出企业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特别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的资格;
6.企业网站、服务器位于国外或者企业高管是外国人,被冒名顶替的;
7.企业网站未正式备案,或网站名称、投资项目变更频繁;
8.要求以现金形式支付投资资金,或转入个人账户或境外账户;
9.承诺超高的回报率,特别是承诺“静态”和“动态”收益;
10.通过组织视察、参观、讲座等方式赠送礼品吸引老年人。;
11.在人流聚集的街道、超市、商场等场所,摆摊、派发“理财产品”广告,尤其是中老年人。
三.如何有效防止非法集资
(一)投资理财观察一些事项。
1.不要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和高息“理财”。高收入意味着高风险。
2.不要被小礼物打动,不要接受“先还利息”等诱人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不与个人银行、保险人员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收取个人工作人员开具的任何收据、借条;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三查两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的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领域协会等渠道进行人员、产品、单据的核对,配合转账支付和回访。
(二)避免“三看、三想、三不”的投资陷阱。
1.第三,看。
看你是否取得了金融监管部门(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等)的批准文件。)并与监管部门核实真实性;
二是看投资理财产品是否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
第三,看行业投资是否真实、安全、可信。
2.三思。
想想自己是否真正了解产品和市场;
二是投资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运行规律;
你的经济实力是否有抵御风险的能力,你要三思。
3.三,不要
第一,不要盲目相信推广,因为他们经常把横幅拉成虎皮;
第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和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
第三,不要被高利润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利息的钱是自己的本金。
标题:[本地]中路保险向广大顾客温馨提示:“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20814.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