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最新:红岛经济区(高新区)紫荆阁人才公寓配售公告 合同均价5600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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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信息网房地产8月14日今天,青岛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网站公布了紫荆阁人才公寓在红岛经济区(高新区)的配售公告。
为保障人才住房需求,根据《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条例》(青〔27〕号)、《青岛高新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青关〔17〕号)等规定,现组织安排紫荆阁产权式人才公寓安置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s2/】项目位于青岛高新区海悦路150号,共5栋(分别为2、3、6、7、8号),共465套,建筑面积70-139平方米。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合同均价为5600元/平方米,每套房屋单价根据楼层和朝向在10%浮动范围内确定。限价购买的面积,按照各级人才应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核定,超出部分按同一地区商品房价格购买。
二.放置条件
(一)人才和雇主必须具备通常的购买条件
1.用人单位应在宏道经济区(高新区)进行注册、税务登记和实际操作。
2.用人单位引进符合《关于实施“青岛市人才211计划”加快“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19〕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郑晴发〔27〕号)要求的人才(见附件1)。
3.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保(补缴或补办的不予认可),在职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必须与实际从业人员一致。
4.人才在青岛有户口或者持有在青岛比较有效的山东居住证。
5.人才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青岛无住房;2019年6月30日前财产转移不满5年的,不能申请(包括因离婚、继承、买卖、赠与、房屋征收、债务履行等原因导致的财产转移)。
6.用人单位和人才的资格认定至2019年6月30日。
7.承诺购买人才公寓后在宏道经济区(高新区)工作5年以上(含5年)。如果人事关系从宏道经济区(高新区)调出或者5年内不在宏道经济区(高新区)工作的,按原价回购或者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
8.如果一个家庭中符合购买条件的人(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很多,只能购买一套。
(2)观察一些事项
1.宏道经济区(高新区)公务员和事业现状人员(除了国内一流大学管委会引进的博士以上人才紧缺的情况),管委会直属国企人员,自建人才公寓的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已建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公司引进的人才,劳务派遣机构引进的人才暂不参与
2.人才及其家庭成员在青岛享受过优惠住房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产权式人才公寓、部队住房分配等。),促进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住房补贴、免租金人才公寓政策不会重复享受。
三.配售程序
按照“申请登记”、“申请复核”、“资格审查”、“定级排序”、“预分配公示”、“公有住房选择”、“签约备案”等程序,详见附件2。
四.相关责任
(1)宏道经济区(高新区)土地部门(房地产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房地产登记,并注明“人才公寓”,以及购买标准面积、购买价格、挂牌交易等。物业人才公寓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如有上市交易,相关部门不接受产权变更。需要上市交易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上市交易时,政府应当按照交易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的差额的5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上市交易10年以上,无需支付土地增值等收益。
(二)在取得完全产权之前,购买者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者从事住宅用途以外的其他活动。违反上述规定,并在限定的交易期限内,按原价回购或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
(3)对骗取安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取消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取消其重新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对出具虚假陈述的单位,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应当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
(四)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公寓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V.数据下载方法
公告及相关附件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青岛高新区官网进入“招商引资-高新技术人才-公告公告”下载。
放置公众咨询电话:68013331,68012795
宏道经济区(高辛区)人才丛业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4日
标题:[本地]最新:红岛经济区(高新区)紫荆阁人才公寓配售公告 合同均价5600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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