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进口正丁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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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12月29日,
据商务部网站29日报道,商务部决定自2017年12月29日起,对原产于台湾、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确认,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工伤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正丁醇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丁胺、乙二醇单丁醚等下游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粘合剂、纺织助剂、增塑剂等领域。
2017年11月8日,商务部收到中国石油吉林石化(601857)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和四川石化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大陆正丁醇行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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