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公布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本篇文章1691字,读完约4分钟
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2017年15起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如“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西山八师灵光寺建设控制区内的北京灵光寺擅自建设项目”。在公布案件的同时,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处理结果和指导意见。
据了解,案件的选择经过了当地推荐、案件初步评估、实地审查和专家重新评估。选定的案件涵盖广泛的非法主体、非法客体和非法类型。在严格执法和严肃问责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执法效率。选案工作在坚决贯彻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文物保护原则和理念、推进文物保护责任落实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体现了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忠于职守、敢于承担责任、勇于行动的优良作风和高水平办案能力。(徐秀丽)
2017年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1.北京灵光寺擅自在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西山八大关灵光寺建设控制区内进行建设工程
承办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
执法机构: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
2.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北沟村委会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密云段)保护范围内开展了该建设案例。
承办单位: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委员会
执法机构: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委员会
3.空某军事单位擅自在天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沽口堡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
承办单位:天津滨海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执法机构:天津滨海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4.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莫赫尔沟煤业有限公司擅自建造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桌山岩画集团库采沟岩画顶部,并将矿渣石倾倒在文物保护范围内
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600295,诊断单位)
执法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5.吉林省长春市国家电网双阳区供电有限公司擅自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家子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项目
承办单位: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执法机关: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故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遭到破坏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
执法机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7.江苏省南京市玄武湖管理处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城墙(吴淼门段)保护范围内擅自实施建设项目
承办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
执法机构:江苏省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
8.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新顺拆迁有限公司,擅自拆除了原敦宇中学不可移动文物旧址
经办单位:江苏省无锡市文物局
执法机构:江苏省无锡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9.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小南海石室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和施工案例。
承办单位: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执法机构: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文物监督大队
10.福建正祥广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27号银洗营案
承办单位: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文化局
执法机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局
11.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诊断)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修复了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韩国银行青岛分行旧址。
经办单位:山东省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
执法机构:山东省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
12.湖南省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桃花源古建集团的保护范围内擅自开展建设项目
经办单位:湖南省常德市文物局
执法机构:湖南省常德市文物局
13.深圳市富尚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拆除广东省深圳市不可移动文物岳兴伟碉楼案
经办单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执法机构: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公用事业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14.重庆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拆除重庆渝中区不可移动的文物——光复会旧址
承办单位: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委员会
执法机构: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15.深圳市同辈联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利用车辆非法穿越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东沙窝段)
经办单位: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文物局
执法机构: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文物局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标题:文物局公布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17236.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