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节还需练“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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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刚刚结束,“双12”在新一轮的宣传中占据了上风。然而,电子商务消费狂欢中的“烧脑”问题从未停止过。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最近的报告,双十一中超过70%的产品并不比平时便宜。虽然这份报告只统计了售出产品的价格,并没有考虑平台和商家的活动报价,但这些报价都是基于牺牲购物体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消费者的消费质量不断提升,消费体验变得尤为重要。如果平台和商家在购物过程中继续“挖洞”,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将会受到很大影响,一起购物的狂欢感将会减弱,进而影响“购物节”的长远发展。
虽然专门规范网上促销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这一观察,在“双十一”无休止的“烧脑”促销中或多或少存在着不规则性。
如果平台和商家想要推广,他们应该使推广简单明了,并使规则易于理解。这是商家恪守诚信的应有之义,也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途径。
归根结底,平台和企业应该加强“内部力量”的培养。网购在中国已经发展了十几年,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能再用“便宜为王”的思维模式来运作。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不能单纯依靠低价来吸引消费者,而是应该在产品上进行合理的创新,如通过差异化设计和功能改进来优化产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来实现产品溢价,与优质产品形成良性竞争。
空.在市场拓展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其消费能力将吸引全世界的目光。如果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能够准确满足消费者需求,特别是关注即将致富的农民和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未来将培育出巨大的消费增长点。同时,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还应加强服务,特别是售后服务,确保服务及时高效,有效解决消费者问题,促进可持续消费。
监督也是引导消费理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来说,除了加强行业自律和接受社会监督外,平台之间还应相互配合,与监管部门共同打击虚假不正当竞争。监管部门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业务实体采取业务限制、行业禁令等措施,记录其不良行为,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曝光。此外,要引进大数据等新技术,更新监管手段,增强监管能力。
无论是“双十一”还是“双十二”,电子商务创造的“购物节”不仅是一场大众狂欢的消费盛宴,也是扩大消费市场、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力量。只有平台和商家创新开发产品,因地制宜开拓市场,提升配套监管,才能引导消费理性,避免“购物节”变成“购物抢劫”。
标题:网络购物节还需练“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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