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推行矿权内部流转 首批项目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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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12月11日从中石油(601857,诊断)天然气集团公司获悉,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第一批矿业权内部转让项目尘埃落定,今年年中开始的东、西部油田矿业权内部转让基本完成。鄂尔多斯(600295,诊断学)、四川、柴达木大盆地及中西部部分外围盆地的16个探矿权和采矿权区块由西南油气田等三家区域性公司转让。这是中国石油史上第一次发生如此大规模的矿权转让。
由于资源禀赋和历史原因,中国石油东、西部油田剩余油气资源存在明显差异。西部油区地域广阔,资源潜力大,勘探程度低,但投资和技术力量有限,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东部勘探面积有限,技术力量相对雄厚,后备资源不足,走出去的愿望强烈。
今年年中,为贯彻国家油气体制改革精神,有效解决资源结构和布局失衡问题,中石油启动了矿业权内部转让。具体来说,它涉及7个区域性公司,其中西部的长庆油田、青海油田和西南油气田流出采矿权,东部的大庆油田、辽河油田和华北油田接受采矿权,以及已经开发了近百年的玉门油田。
经过几个月的对接,最终确定青海油田所在的柴达木盆地的4个探矿权和2个采矿权区块将移交给辽河油田,鄂尔多斯和长庆油田所在的北部外围盆地的5个探矿权和2个采矿权将移交给华北油田和玉门油田,西南油气田所在的四川盆地和西昌盆地的2个探矿权和1个采矿权将移交给大庆油田。
本次矿业权内部出让采用勘探区块和未动用储量区块“1+1捆绑”模式,实行新体制、新机制,实行单独投资计划、单独评估,实现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服务。此举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一项重要决策,旨在尽快适应国家油气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东部油田的人才和技术优势,盘活采矿权区块和闲置储备资产,活跃勘探开发市场,打破“以地为牢”的格局,促进高效勘探和低成本开发。 实现上游板块质量和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对油气体制改革具有实验指导意义。
标题:中国石油推行矿权内部流转 首批项目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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