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数据不一致遭问询 华大基因三日跌近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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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媒体“ipo申报前后数据不一致”的质疑,深交所昨日向华大基因(300676)发出了询证函。随后,BGI回答说,数据不一致是由“不同的统计口径”造成的。此外,在媒体提及的三起诉讼中,BGI表示其仅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这不是一个需要披露的法定事项。截至昨日,华大基因的股价在过去三个交易日内下跌了两次,累计下跌近26%。
质询函指出,有媒体报道称,华大基因在2015年12月11日(以下简称“旧版本申报稿”)和2017年3月14日(以下简称“新版本申报稿”)有两个版本的ipo申报稿。其中,2014年生殖健康服务生产和销售数据不一致(前后数据分别为515,600和425,100,变动约17),此外,公司股东还涉及华大基因中心建设项目和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SZI必和必拓-2011-0032)的诉讼案件。
BGI回答说,数据不一致是由“不同的统计口径”造成的。
其中,为了反映产能和产能利用率,并考虑到基因检测“新兴产业”的特点,BGI选择生产配送中心的实际检测样本数(“机器数”)作为统计口径,根据“以销定产”的行业特点推出当年的销售量。然而,为了更好地符合外部生产和营销的实际概念,新版申报草案将把披露口径调整为最终交付测试报告的样本数量(“报告数量”)。BGI表示,这不会影响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也不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判断。
此外,华大基因表示,该诉讼是由于周边一些居民反对华大控股相关生产项目而引发的三起行政诉讼。包括“曾文英等五人诉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案”(以下简称“曾文英案”)、郑强诉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案(以下简称“郑强案”)、陈爱忠诉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案(以下简称“陈爱忠案”)。
截至首次公开募股申请时,上述案件的一审已经结束,原告败诉。从第一次申报到公告公布之日,“郑强案”和“陈爱忠案”最终结案,原告败诉,“曾文英案”进入二审阶段。华大基因表示,其在上述案件中仅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而非原告或被告,这不是法定的披露事项,因此招股说明书无需披露。
作为一家基因测试公司,华大基因成立于2010年,并于今年7月14日登陆a股。今年前三季度,BGI实现收入14.47亿元,净利润3.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07%和21.52%。然而,由于此次事件的影响,公司股价在11月23日和24日连续下跌,昨天下跌了8.35%,过去三天累计下跌近26%。(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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