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首次迎来专门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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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了《中国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这是监管当局首次为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制定专门的监管制度。
据了解,这三家银行是在1994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成立的。20多年来,这三家银行没有一个专门的监管体系。过去,监管部门遵循银行的一般规则,参照商业银行的相关监管规则实施监管。
“这种做法已经难以适应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和发展要求。随着三大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业务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风险管控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银监会政策性银行监管部主任周敏圆表示。
他说,全面梳理和总结三家银行20多年监管实践中积累的有效经验,借鉴国际发展金融和政策金融的良好做法,全面构建发展银行和政策银行监管规则体系,刻不容缓。
在具体内容上,《中国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三个办法规定了市场定位、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管理、激励约束、监督管理等内容。同时,根据三家银行不同的职能和管理特点,制定了一些个性化的监管要求。
就市场定位而言,这三种方法都很明确。开发银行注重中长期投融资作用,加大对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进出口银行专注于支持外贸发展、对外开放、国际合作和走向全球;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数据,截至今年9月底,三大银行总资产为25.12万亿元,各项贷款为17.41万亿元,支持“一带一路”建设贷款为1.42万亿元,支持京津冀协调发展贷款为1.24万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贷款为6.13万亿元。 支持企业“走出去”贷款2.36万亿元,棚改贷款3.13万亿元,异地扶贫搬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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