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积极参与成品油出口贸易 组建混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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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民营炼油厂应积极参与成品油出口贸易,这将有助于民营炼油厂在1.6亿吨以上的储备能力中发挥有效作用。提高民营企业的出口比重,也可以减弱海外企业对中国出口企业因其国有企业地位而享受补贴的疑虑。为适应我国石油企业成品油大规模出口贸易的需要,成品油出口业务可以由各种资本设立的专业出口公司统一代理,也可以作为下一阶段石油行业国有企业混合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2016年成品油出口中,山东炼油厂和其他民营炼油厂出口了约70万吨,仅使用了约60%的出口配额。进口原料加工贸易利润太少是制约当地炼油出口积极性的主要因素。
在国内炼厂销售毛利超过1000元的情况下,国内炼厂销售的热情自然被选中。但问题是,随着未来几年更多炼油产能的释放,严重缺乏下游分销渠道的民营企业炼油厂的滞销库存压力将大幅上升,国内市场将面临资源过剩的恶性竞争压力。
目前,一个紧迫的问题是,离山东不远的浙江突然崛起成为一个千万吨级的炼油基地。浙江能源集团2000万吨及以后4000万吨的炼油规模将迅速投产。根据浙江能源集团的计划,2019年后,浙江能源旗下的浙江石油公司将有800万吨成品油进入市场。这相当于当地市场突然进入“半中石化”。浙江的本地消费根本无法容纳这种新的供应,其最便利的销售区域将是华东及其周边市场,这将与山东炼油厂的主要销售区域发生严重冲突。
未来国内市场尤其是华东市场面临的问题是现有炼油能力的正常发挥与产量合理分配之间的矛盾。否则,要么是当地炼油能力的严重闲置浪费,要么是资源过剩情况下的过度价格竞争,将对中国整个石油行业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山东炼油厂一方面应积极参与成品油出口,拓展海外市场,同时针对地理运输的局限性,有效开辟国内分销渠道,完善地域资源交流的物流模式。
另一方面,在出口成品油的整体贸易中,提高民营炼油企业的出口比例也可以减弱海外企业对中国出口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并享受补贴的疑虑,从而帮助中国石油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减少摩擦。
为了满足我国石油企业大规模出口成品油的需要,在具体经营中,成品油出口业务可以由各种资本设立的专业出口公司代理。即专业出口公司在成品油出口中实行“三统一”,即“统一资源收集、统一定价、统一数量控制”。
通过对民营企业炼油厂资源的统一采购,一方面分流了民营企业炼油厂在国内市场的销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营企业炼油厂下游渠道过于狭窄的问题,从而减少了国内市场价格的过度竞争;另一方面,私营企业炼油厂价格相对较低的成品油被用来抵消中央企业炼油厂价格相对较高的成品油,从而降低出口成品油的平均价格。
通过统一控制出口节奏和设定出口价格,可以防止成品油出口中无序的价格竞争。通过对出口贸易的统一管理,还可以保证出口货款及时返还中国,防止非正常资金滞留国外。
标题:民企积极参与成品油出口贸易 组建混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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