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效的资管业务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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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资产管理业务呈现加速发展趋势。截至2016年底,大型资产管理行业整体规模超过1000亿元。在业务爆炸式增长的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巨大的套利空被抛在了后面,使得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混乱不堪。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如何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监管已成为金融业密切关注的问题。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所负责人田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资产管理可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但必须防止其野蛮增长、庞氏融资的形成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累。因此,有必要统一标准规定;消除资产管理的多层嵌套;加强“非标准”业务的管理;加快建设覆盖面广、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统计体系。加强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和控制;统一同类产品的杠杆率;引导资产管理业务回归源头,有序打破刚性赎回。
记者:在资产管理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田:面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出现了金融监管不足的局面。在高利润的导向下,在资产管理客户的竞争中,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期限错配、套期杠杆、信息不足、刚性赎回、资金空.转移等
首先,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中国的资产管理业务往往通过滚动发行、集中运营、期限错配、单独定价等方式,将筹集的低成本短期资金投入长期债务或股权项目,以寻求利润最大化。鉴于资产管理项目和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在严重的期限错配,产品能否在到期时赎回取决于产品持续发行的能力。一旦难以筹集后续资金,流动性可能会吃紧。此外,为了提高产品的收益率,金融机构倾向于通过“做空和多头投资”来增加期限错配的程度。这样,如果宏观条件发生变化,就可能带来流动性赎回危机。
第二,由于不同行业在投资范围、资本提供和层级杠杆等监管标准上的差异,我国不同的金融机构相互合作,形成了多层嵌套的资产管理业务模式。随着竞争的加剧,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的银行间链条不断加长,杠杆率层层积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机构利用中间层、套现等方式变相扩大资产管理产品的杠杆作用,从而获得更高的股东投资回报。然而,一旦流动性紧张,风险就会通过产品链转移到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较高。
第三,资产管理产品层层嵌套,底层资产难以渗透。信息不透明导致责任不明确,在我国流行的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中,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非常大。此外,一些受到宏观调控限制的行业往往通过资产管理产品筹集资金,一些资产管理机构通过信息覆盖规避政策限制,这使得一些经济改革措施在中国难以实施。
第四,由于对声誉或业绩的考虑,大多数资产管理机构往往主动或被动承诺对理财产品进行刚性赎回。这不仅背离了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也大大增加了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与此同时,刚性赎回也导致大量社会资金进入资产管理业务,带来了资产管理行业的超常发展和风险的快速积累。
第五,随着中国资产管理市场进入泛资产管理时代,大量参与者涌入资产管理市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金融机构为了抢占市场,拓展生存空间,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改变经营模式,导致恶性竞争,加剧金融风险。
第六,在实体经济基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背景下,各金融机构纷纷涉足资产管理产品领域,开发出了长链、跨行业、跨市场、层层嵌套、结构复杂的资产管理产品。各种“渠道业务”的流行导致资金在金融系统中的保留时间延长,甚至资产管理产品的相互交易,资金从我空转移。
记者:资产管理行业监管不力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田:监督的缺失是由我国监督的理念、结构和实践造成的。在中国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金融监管需要学习、扬弃、改革和进步。中国没有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科学,但基于西方金融监管理论和金融监管行为,金融监管的概念和方法已经形成。西方金融理论主张金融深化和自由化,反对政府过度干预金融市场。此外,新的金融模式、新业务和新产品层出不穷,这往往使监管者倾向于事后监管。同时,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依靠政府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管,面对金融创新有时可能存在监管不足的问题。
中国目前的金融监管结构是“一行三会”,它是在以往分业经营的基础上设计的。然而,今天的金融业是一个混业经营的行业,这种监管结构是“九龙控水”,容易出现多头管理、职能重叠、权责不一、效率低下等问题。
在监管不足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往往过度创新,利用各种手段规避现有监管规则,获取超额利润,实现监管套利。资产管理业务是一项交叉业务,很容易实现监管套利。
自2017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一方三会”正视监管不足的问题,出台了大量监管政策,并积极推出了多项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措施。然后,进一步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随后,召开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成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中国的金融监管在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业务也在监管要求下进行调整和转型。
记者:如何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体系?
田::资产管理可以为实体经济服务,但要防止其野蛮增长、庞氏融资的形成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累。因此,针对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风险和问题,有必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目标,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体系。具体来说,我有七条建议:
首先,中国需要统一标准监管,逐步消除套利空空间。需要构建资产管理业务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明确影子银行,完善政策工具,从宏观、反周期和跨市场的角度对金融风险进行监测、评估和监管。同时,要加强职能监管和渗透监管,有效遏制产品嵌套引发的风险传递。市场和监管规则需要统一,相同的标准应该适用于类似的产品,不同地区的套利空空间应该消除。
二是要消除资产管理的多层嵌套,约束不能产生社会效益的渠道业务。这就要求中国监管机构对各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实行平等准入和公平对待,从根本上消除渠道业务滋生的土壤。此外,要限制逐层委托下的套期行为,强化受托人的主动管理责任,防止受托人为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而提供渠道服务。同时,针对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管理,给出了基于主动管理的经营形式的合理空区间。
第三,要加强对“非标准”业务的管理和控制,逐步缩小“非标准”投资规模。因此,有必要将表外理财产品纳入广泛的信贷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同时,规范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的转移,加强投资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资后风险管理。
四是加快建设覆盖面广、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统计体系,逐一统计基础信息、招聘信息、资产负债信息和终止信息。在此基础上,可以实现对基础投资资产和最终投资者的深入识别,及时、准确地把握行业的全局,全面反映风险状况。为防范影子银行的风险,有必要明确影子银行的规模、形式和方法,将影子银行的活动纳入统计体系,通过大数据监管观察影子银行的行为并及时纠正。影子银行有风险,但不应该“一棍子打死”。
五是流动性风险需要加强,应加强独立管理、独立建帐、独立核算的要求,使产品期限与投资资产的期限相匹配。同时,建立和完善独立的账户管理和托管体系,充分隔离不同资产管理产品之间、资产管理机构自有资金与委托资金之间的风险。
第六,建议统一同类产品的杠杆率,合理控制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杠杆率,抑制资产泡沫。
七是引导资产管理业务回归源头,有序打破刚性赎回。投资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应由投资者享有和承担,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只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也就是说,资产管理机构不应承诺保护资本和收益,而应加强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强化“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投资理念。同时,要加强资产管理业务与自营业务的风险隔离,严格履行受托人责任。逐步减少预期收益产品的发行,向净值产品转化,使资产价格的变化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风险。
记者:您如何看待资产管理业务的未来发展?
田·:我认为,在加强和实施适度监管的背景下,中国未来的资产管理行业将实现规范化、稳定化发展,具体发展趋势是多元化、组合化、全球化和智能化。
目前,各种资产管理机构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某些特定的产品上。例如,信托主要集中在固定收益产品上。资产管理业务应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如风险投资和M&A资产管理业务。多元化将提高资产管理业务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
证券投资有助于分散风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逐步实现基金化,对多个项目进行组合投资,降低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的风险。
如今,一些高净值、超高净值客户对投资全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资产管理机构应该走向全球,以防止这些客户流向外国资产管理机构。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的全球化也将有助于“一带一路”的推广。
从目前全球资产管理行业的探索来看,智能投资是资产管理发展的趋势。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尽早进入智能化阶段。(明天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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