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府职工医保“家庭共享”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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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南宁市公民陈先生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就业和社会保障自助机上办理了社会保障卡授权绑定业务。“我的社会保障卡有近3万元的余额,我用得不多,但家里的老人非常需要。绑定后,老人可以使用我的卡,家庭负担减轻了很多。”陈先生说。
职工医疗保险绑定后,可由家庭使用,这是通过创新首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范围来造福人民的一项新政策。8月15日,南宁市牵头印发了《关于扩大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与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家庭成员共享个人医疗保险账户。经授权绑定后,上述家庭成员在南宁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或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一起使用,以减轻家庭负担,多个家庭成员可以绑定到其个人账户。
该政策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截至9日10: 00,全市已有423个授权人约束了608个用户,全市共结算17笔,总金额1022.51元。
此外,根据通知,南宁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也可用于支付我在南宁市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批准号为肖伟和魏沙春的消毒产品以及批准号为郭士健的保健食品。
据南宁市人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实施后,南宁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将恢复22亿元,惠及300多万参保职工。(记者/邓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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