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印发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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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140个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坚决防止被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了140个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通知,未经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目录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除获得职业资格外,目录不得与就业和创业挂钩。
在140个国家职业资格中,有59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包括36个入门类别和23个等级评定类别;技术人员有81项专业资格,包括5项入学资格和76项水平评估资格。这些专业资格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筑、交通等重要行业。,并符合设立国家职业资格的条件和要求。
通知强调,要坚决防止被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职业资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行业协会、学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开展自身能力水平评估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质许可和认证。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国”、“国家”、“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非法设置和实施的职业资格,应当共同认定,共同严惩。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的专业水平而严重失职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对未列入目录的职业(工种)的评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业技术领域,未列入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可以通过职称制度进行评价,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发展。目前,有必要关注如何评估未进入目录的技术人员的职业(工作)。职业资格是目前评价技能型人才的主要手段,它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选拔与使用、激励与保障、鉴定与统计等密切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根据有关要求,研究完善确定技能型人才职业技能水平的政策。(记者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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