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信用约束的威慑力
本篇文章703字,读完约2分钟
核心提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于8月28日迎来了第二次审议。修订草案第二次审查稿增加了一项重要内容: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受到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其记入信用记录并予以公布。
中国金融信息网消息(记者赵文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28日迎来第二次审议。修订草案第二次审查稿增加了一项重要内容: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受到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其记入信用记录并予以公布。
立法将反不正当竞争纳入征信范围,有利于加强对信用约束的威慑,促使企业加强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增长。
《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24年来,有效维护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有助于促进市场主体运用法治和法律手段,消除各种限制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鼓励大众创业和创新的市场竞争环境。
修订草案的第二次审查草案还增加了互联网领域不公平竞争的一般规定和掩盖条款。
目前,互联网和传统商业模式已经完全融合。传统商业领域的规范原则和商业道德同样适用于互联网商业模式,尤其是在信用约束方面。相关法律的修订应当对市场主体给予更明确的指导,使市场诚信管理的底线更加具体、清晰和统一。
此外,立法还应体现开放性和包容性,适应未来发展趋势,为空保留新的商业形式空间,使其成为规范中国市场经济秩序的又一利器。(结束)
新华财经客户:权威财经新闻“掌握”,扫描代码或长按二维码下载
标题:强化信用约束的威慑力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12300.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中行邯郸分行把服务送到客户家中
下一篇:张高丽访问纳米比亚